来。
可没想到,就是这个决定害的他宁可死都不想活。因为十五天的时间,铁人不吃东西也会饿死。而想要活着,就要吃同伴的尸体,这是他决不能忍受的。所以他害怕自己经不住诱惑,会想要活下去。
饥饿的滋味,没有经受过的人不会明白有多恐怖。他能把善良的人逼疯,能把老实的孩子变成魔鬼。当人饿了四五天后,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他看了下特制的防水、防摔、防震的三防军用手边,自己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再这么下去,他肯定会经受不住诱惑,开始吃人肉。他艰难的捡起一把枪,枪口顶在自己下颚上,咬了咬牙,狠狠扣动了扳机。让他未想到的是枪没有响,这让他极度诧异,随即认为这是上天的旨意,让他活着离开这里,出去报仇。
其实,再好的枪支,从这么高的空中落下,尤其枪还是在人的手中,而人在生命受到wēixié的时候,落地时一定会抓住任何救命的东西,所以枪很有可能成为救命的那根稻草,摔成什么样都有可能。可能活着谁愿意死?
作为一名龙组成员,李志龙从不相信任何灵异事件,但这次他信了,义无返顾的信了。他认为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是老天要让他活着,让他报仇。所以他没有再犹豫,颤抖的抽出腰中的匕首,割下一具尸体胳膊上的肉,放声大嚼起来。
受伤的人需要补充营养,没有什么能比人肉营养价值更高了。十五天的时间,他饿了就吃人肉,渴了则每天早晨紧贴着墙壁躺下,张开嘴喝大殿顶跌落的晨露。硬是坚持了十五天,所幸大殿温度有些低,这些人肉腐烂的速度缓慢,总算不是太难吃。
许多事不能开始,一开始就停不下了,开始他只是实在饿得不行了就吃点,到后来干脆大吃特吃,放开了把肚皮填饱。不过,人肉的营养价值确实高。十五天后,他终于勉强能够站起,再次爬上了宫殿顶层。
当他找到自己行囊的时候,他生平第一次哭了出来。他毕竟二十五六岁,这个年纪能进入龙组,并成为队长,可不是光有真才实学就可以了。华夏国别的没有,人才有的是,只是这些人才到国外可能是宝贝,在国内有没机会上位还不一定,要看家庭情况。毫无疑问,他家里有人,年少得志,平步青云,从没吃过这么多的苦。
或许,他该感谢我,若不是我,他这辈子都不知道真正的痛苦是什么滋味。在这十五天里,他想了许多许多,也丢掉了许多许多。往日的骄傲、自负,不可一世,都被他埋葬在这里。从此以后,那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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