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一点点加速,紧张难免有一些,但更多的是兴奋,掩饰不住的兴奋。我喜欢鲜血的味道,那会让我觉得自己还活着。当我饱尝敌人鲜血的时候,我就是上帝,随意掌控别人的生死,逍遥的活在法律之外。或许我当初该考公务员,那我就可以当官,正大光明的做任何想做的事。
我看了下手表,龙组成员进入密道已经四十秒了。我曾做过实验,从密道中爬出,最快也要一分半钟。而第一次进入密道,难免会小心一些,估计要两分来钟才能出来,现在动手时间刚刚好。
我悄悄站起身子,弓着腰,放轻了脚步,幽灵般移到了站在密道口的那名龙组成员身后,突然伸出手捂住他的嘴巴,一刀割断了他的喉咙。
血液和瀑布般挥洒,让我握刀的手感觉到了一股暖意。我抱着他的身体,把他拖到了角落里,狞笑着把猎枪放到一旁,换上了他的冲锋枪,又把他身上的手雷往口袋塞了两个。这些装备可比我那破旧的老猎枪好用多了。要不是怕一旦密道炸毁,唐风有可能会被困在里边出不来,我会直接往密道中丢两个手雷,把他们炸成一团肉酱。
我身体紧贴着山壁,防止密道中的人发现我。快速来到了密道口,此时密道中爬在最前面的龙组成员,发现出口处的人不见了,刚qiguài的想喊话。我突然端着冲锋枪出现,趴在密道口狠狠扣动了扳机。
愤怒的火舌不停喷洒,一连串的子弹瞬间把这位可怜的龙组成员打成了筛子。血液四溅。我清楚地看到他脑浆都飞出来了。
而与此同时。密道的那头也传来了凄厉的惨叫声。唐风虽然失忆。但杀人的本能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变得更强。他躲过追捕后,悄悄吊在龙组成员后面,找寻机会想要杀死他们,而我给唐风制造了机会,绝佳的机会。
或许失忆对唐风而言,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失忆,所以变得单纯。而单纯的人最可怕。他们可以心无杂念,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一件事当中去,百分百的认真,百分百的努力,没有紧张、没有感情的波动,宛如一台机器,冷血又精准,用来杀人再好不过。
不过,龙组成员极其狡猾,进入密道的人相隔很远。都拉开了一定的距离。而在密道外面,留下了两名人员断后。若不是我和唐风前后夹击,想要杀死他们还真没那么容易。
“干掉前方的人,全力前进,冲出去。”发现自己遭到了前后夹击,他们不但没有后退,反而疯了一般向我冲来。
我皱了皱眉头,冷笑不已。他们的选择没有错,密道中非常窄,根本无法转身,若他们后退,会被唐风一个个全部杀死。但他们太小看我了,虽然我没有他们经受过那么多的训练,可讲杀人经验,他们加一起都未必能赶上我。未经战争洗礼的军人,不过是一群戏子,撑死经历过军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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