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他个子不高,长相平平,就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已经够让女孩子离不开的了。
据说女人喜欢会哄她们高兴的男人,从这一点来看,会说也是个S级武器。
“这是你同学?你同学倒是十分年轻。”
“佳佳,你说什么呢?林然和我能一样?我是个社畜,林然不一样,他一直活得超凡脱俗,没有沾染过社会的毒打。”
“哦?”眼角微皱,林然也猜不透准新娘在想些什么。
当下这局面,再待下去只会让自己跟着出丑,无端已经扬起星星战火,保不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秦疯子,你这时候可要管住自己的嘴啊。
刚把注意力转移到于夏身上,秦风接下来一句话就让林然生了遁世离尘的心思。
“林然,你现在在哪工作呢?还写书吗?”
秦风这么一问,林然脑子嗡嗡直响亮,一万只雄蝉在他脑中努力寻求雌蝉的壮烈交响曲,堪比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又有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陆》那般澎湃,总之一个字——想逃。
写书?能承认吗?如果接口说自己还在写,就一定会被问起写了些什么?书名是什么,我们去买来支持一下之类。
或者,“哇哦,竟然是作家啊,好厉害的样子哦。”
到底哪里有什么厉害的?还不是一个宅在家里日复一日忍受着写作这份工作的普通人吗?甚至连普通人的生活都是一种奢望。
秦疯子都已经有了妻子,也算是三十而立,也可能在工作上也早已小有成就,和他相比,自己当下的生活,远比作家给人的感觉要阴暗,不,是要阴暗许多才是。
“我,没有没有,我只是来看看这个女孩子。”
“女孩子?”小疯子嘴角勾起熟悉的笑意,这是八卦的音符,是向着嚼舌根而生的狗尾巴草。
“原来是写书的喲,你看,我们家风啊,只知道赚钱,难怪才不到三十岁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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