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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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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间扫过对方腰间长剑,不由想起对方称号:夺命书生剑。

    三血层次,即使不是横练高手,气血加持,也可以揉生铁如软泥。

    能用长剑这种小巧兵器闯出名号的,不是手上宝剑锋利无比,就是剑法高绝。

    剑法高手,李青石只在阴风山一只耳那里遇到过一个。

    对方是一个留着三寸尖细胡须,身材瘦小的中年,还是一只耳下面的二当家。

    李青石对他印象深刻,对方最后绝杀一剑,就是现在想起,李青石依旧感觉汗毛竖起。

    “马大哥,江湖人称呼你为夺命书生剑,一定剑法高超,能不能教我些基础剑法。”

    马云飞神情愕然,没想到李青石居然提出这样的要求。

    好像,听李三仁回来说,那日擂台上,这厉峰确实背着把剑,只是没拔剑而已。

    ...

    “这基础剑法,三天时间,早晚练习一次,就已经熟练于心了。”

    李青石放下手上长剑,呼出一大口白气。

    马云飞虽然无法理解李青石的请求,碍于厉峰面子,还是简单演示讲解了一套全面的基础剑法。

    于是每天早晚,李青石就开始抽出时间,修炼基础剑法各一个时辰。

    他对身体控制入微,只是三天时间,已经把基础剑法把控自如。

    他突然想到学剑,主要是为了纪念小伙伴厉峰。

    对于找到厉峰,李青石已经死心,心中猜测对方很可能已经死了。

    他是个十分理智的人,不喜欢心存幻想。

    厉峰在李青石心中地位很特殊,相识不过几天,却让李青石几年来,不时念叨。

    如果硬是要形容,对方就好像一位哥哥,或者在李青石情绪最脆弱的那几天,给了他哥哥一样的感觉。

    厉峰知道的江湖故事,话本很多,几天几夜也说不完。

    只是,他的根骨比李青石还差。

    从厉峰讲的那些侠客故事,李青石知道,厉峰,他是很喜欢剑客的。

    持长剑,穿白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每次说到这些时候,李青石还可以记起对方的激动和眼中的向往。

    李青石有悟道珠在手,无论学习什么,只要想,就能用最快时间修炼到高深地步。

    剑法,也不例外。

    持长剑,穿白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我会让你留名的,厉峰。

    …

    ps,剑只是为了引出主角体内白虎异兽的血脉神通(金),就这几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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