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就已经是林泛能够做到的极限了,毕竟有的时候帮的太多了,反而是害了路冰阳。
升米恩,斗米仇!
林泛很努力的掌握其间的分寸,好在不管是黎小冬还是路冰阳,都是拎得清的人,没有贪得无厌。这也是三个人的咖位差距逐渐拉大之后,还能够毫无芥蒂的相处的最重要的原因。
见林泛好奇,杨红霞解释了一下:“路冰阳出身普通,当初跟经纪公司签约的时候,签的年限比较长,条款也比较苛刻,就算是现在他人气不错,但还是受到经纪公司的控制比较严重。
就是那种,要么在年限内为公司卖命,要么就倾家荡产去解约的那种状态。跟黎小冬能直接提解约,跟路冰阳就不行,因为一旦他经纪公司发现我有签他的意思,那解约条件就会更加苛刻。”
懂!
路冰阳要么给经纪公司挣够十年的钱,要么就把自己的家当全部赔给公司。如果杨红霞这个时候送上门去,就等于是一只大肥羊,不狠狠的宰一顿怎么行?
而且,路冰阳自己也不一定愿意,杨红霞花那么多钱来帮自己解约。这孩子从《晨星》开始,就很要强,他就算是想来投靠林泛,也是在解决完自己的所有麻烦之后,坚决不会让林泛为难的。
所以杨红霞只提了黎小冬,没说路冰阳的任何事。
这种事情,林泛听着就头痛,娱乐圈真的是,在某些地方简直黑透了!现在想想,自己当初那么容易就从连小雨手里解脱出来,完全是因为这个坑货良心还在啊!
要是换一个经纪公司,破产了,转手就可以把自己的合约卖掉,说不定现在自己也跟路冰阳一样,只能为某个不知名的经纪公司卖命挣钱。
想解约?
行!
破产了解一下?
名字都给你收回去信不信!
算了,以后见到连老板了,稍微对她好一点点吧——少骂她两句“坑货”。
原谅是不可能原谅的!
原身不会同意的!
不过这个坑货到现在还在躲着自己,还以为自己会忘记她这个人的存在。简直就是个小学鸡,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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