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这首新歌也很不错,但我感觉它更适合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夏言看着手中的谱子,颇有些舍不得,好歌难得,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放过这一首歌,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另一个朋友,更适合这首歌。
夏言的性子就是这样,遇到好的东西,喜欢分享,而不是独占。这也是为什么,连小雨这么咋咋呼呼的性子,却与她这个恬静女子成为闺蜜的一个重要原因。
“谁?你说的难道是她?”
连小雨愣了一下,但也很快想起来夏言在说谁。
“嗯,如果林泛在《晨星》上演唱这首歌,我相信她一定会喜欢的!”夏言微微一笑,卖了个关子。
林泛听得一头雾水,却不清楚她们说的是谁,索性也不再问了。
《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的翻唱版权就这样被林泛送给了夏言,夏言表示感谢的同时,却没有多说什么,她有自己的计较。
林泛看起来是个钱迷,却有自己的一套人生逻辑,虽然年龄不大,却做事认真,处事老练,夏言清楚自己如果自己再说什么,林泛也不会答应收钱,但夏言有自己的方法。
林泛所有的版权信息与平台发布都是连小雨一手包办的,所以林泛的所有身份资料与银行信息对夏言来讲,跟自己的也没什么区别,所以她在制作好自己的翻唱版本之后,就把翻唱版本的收入分成在后台设置为了自动分成,其中一部分收入直接打款给林泛。
自动打款,由不得林泛反抗!
夏姐就是这么霸气!
这也是夏言的做人准则。
林泛可能不知道一首好歌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但夏言却十分清楚。很多歌手,如果能出一首爆火的歌,那余生哪怕再也出不了好歌,也足够他过上富足的生活。
好歌难求!
自己虽然也出过两张专辑,但是夏言很清楚,自己专辑内的歌曲,能达到《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这样层次的歌,寥寥无几。而且夏言有预感,这首歌更适合自己,如果自己来唱,一定会红遍大江南北。
相比录歌的两万块,真正赚便宜的是自己。
无论林泛清楚不清楚这里面的道道,夏言容不得自己这样做。
更何况,自己缺的是好歌。
姐,不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