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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堂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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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氏皱了皱眉头,来的时候孙子远倒是把这些大致都交待过了,比如这戳记费,孙子远写的状子并不能作为直接的呈状,否则有讼棍之嫌,而是要有衙门的代书抄写一遍,并且在底下签上代书的姓名并盖戳,以便核查,才能做为正式的状纸。人命重案,未审结之前,原告和证人都要先行关押的,以免串供,这取保费对于她们母子来说,一个是妇人,一个不足十岁,因此可以变通一下,交由保长带回看管,实际上就是可以回家。总之各种费用名目繁多,不一而足。若是不交,纵然是人命大案,也会拖拖拉拉,故意刁难,甚至有可能横生枝节。

    燕氏为了打赢这官司,虽然有些心疼,还是不情不愿的取出五两银子,脸上带着肉痛的神色递了过去。

    许多告状之人,银钱不够,都是打欠条先行赊欠的,然后用田亩所产慢慢偿还,因此这书吏见燕氏直接就交齐了银子,脸上立刻露出一丝笑容说道:“大嫂既然如此痛快,此案我等必定会多有照拂,大嫂还请放心。”

    燕氏脸上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福了一福说道:“民妇在这里就先行谢过了。”

    这持牌的差役等代书将状子抄录完之后,这才带着燕氏母子穿过一条百米长的甬道,来到县衙的第二道门户仪门,从仪门右侧的侧门进去,便是县衙大堂了,大堂和仪门之间隔着一处青砖铺地的院子,占地约不到一亩,萧俊从未进入过县衙,因此颇为好奇的打量了起来,只见大堂正门栋梁上绘有花鸟彩绘,姿态各异,栩栩如生。门的两侧各有一根柱子,柱上嵌着对联一副,右联为“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左联为“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中间则悬挂着“临湘县正堂”的金字大匾,笔力颇为雄劲。

    因是命案,按本县的规矩,燕氏直接敲响了院中的铜锣,意思是有重大案情需要立即审理。

    锣声过后,燕氏拉着萧俊径直从敞开的正堂大门走了进去,这大门里边便是知县大人的审案暖阁了,临湘县本任知县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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