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他自信可以轻松半王忠放倒。只要将王忠放倒了,跑路就有机会了,当然如果自己方面占上风,这便是身小弟炫耀的战绩。
双方都没准备,所以,最牛逼的武器就是折叠刀,不过,大狗这个自封的华哥贴身保镖,在车上藏了一根高压电棍,这会儿就他手中的武器最强悍了。
朴海哲手下的几个小弟,有四个是南韩人,两个是黑人,一上是南亚人。在镁国,招小弟比在国内容易得多,而且绝对可以组一个万国军,因为在个国度里,在街上混的人比哪里都多。这个打着自由皿主教师爷旗号的国家,贫富差距比很多国家都大,失业率在发达国家里是最高的,混社会的人自然就多了。
几个小弟对什么立功不感兴趣,不过,朴海哲说给他们发奖金这话却把他们激活了,他们刚才可是看着朴海哲收了一张支票。
冲啊,杀啊…….。开玩笑,又不是古代战场,谁这样废话啊。朴海哲的七个小弟被奖金激活,又看到朴海哲身先士卒冲向敌人,他们自然不敢怠慢,哗嗬一声便冲向范本华他们,各自寻对手打成一团。
朴俊宰看了一下对方的人数,又看一下己方的人数,发现对方只有五人,觉得己方人数占优,这场冲突应该赢定了,既然赢定了为什么不占便宜?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他大手一挥,示意跟在后面的司机和所谓助手加入战团。
自从纳漫西死了之后,范本华身边就只有王忠林传洋大狗和火枪了,火枪带来的两个小弟阿五和阿六不甚大用,通常都留在回春堂打杂。
朴俊宰是一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人,看到十人对五人,赢定了,所以,自己也加入了战团,东打一拳西踢一脚占便宜。
五人对十一人,人数真的很悬殊,正常来说,范本华他们输定了。
这也是朴俊宰的想法,但是,他不知道这五人是回春堂的全部精英,即使是王忠这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的战斗力已非朴海哲所认识的了。
任何人都一样,见过血的人打架要比没见过血的人凶猛得多,杀过人的人就更狠了,这类人会自然形成一种独特的杀气。
朴海哲满怀信心认为可以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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