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一点也不清楚。
今日的夜晚似乎格外难入眠。
墙角的小卧与大床上的两个人各自睁着眼睛盯着乌黑的天花板,谁也没有入眠。
不知过了多久,沈云初突然听到一道轻轻的声音,道:“你若治好了我的腿,我就留你在侯府当客卿,每月给你开月钱。你一个女人家,还带着一个妹妹,在侯府混比在外好。”
沈云初闭上眼睛,只当没有听见。
侯爷模样很好看,虽然常年征战沙场,皮肤被晒成了小麦色,比她见过的许多男人都更有韵味。
但是,沈云初不是颜控。
比起温柔、多金又帅气,她更喜欢靠谱、专一又深情。
她不是不相信一见钟情,只是不相信一见钟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尤其是在这种“兵荒马乱”的朝代。
白听夜女人又多又花心,滥情不说身上还牵着皇室的羁绊,哪天皇帝不开心了,将他斩了,她岂不是要带着自己的妹妹守活寡?
说不定,还是全家抄斩!
想想都忍不住打寒战。
夜晚过得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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