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该不该打?”
人在江湖走,总会遇小偷。如果评选最不欢迎的职业的话,小偷肯定会名列榜首。基本上只要是个人,就被小偷给偷过。因此,大家对小偷的憎恨是很强烈的。此刻听到了这个人的话,立刻骚动了起来。
“打死他,小偷最可恨了。上次去我家偷东西也就算了,居然还把我的避孕套戳了一个洞,导致我后来不得不娶那个黄脸婆,我恨死小偷了。”
“是啊,小偷最可恨了,那么多有钱人不偷,总是光顾我们这些穷哈哈,简直就是变态啊。”
“把他送警察局去,让他在里面蹲个十年八年的,做什么不好,偏要做小偷。这是我们人类的耻辱。”
听到人群激愤起来,皮夹克脸上露出了一丝阴险的笑容,听说这个家伙很能打,可是,能打有屁用啊,现在是法制社会,动脑子比动手可是要强太多了。你看,这个土包子现在就被自己给揪住了。他肯定很郁闷,但是却无可奈何,这一下,自己赛诸葛的名号肯定坐实了。
“胡说,我看你才是小偷。要是不信的话,让大家搜身好了。”沈易的声音不大,不过却清晰的传入了每一个人的耳中。
“对,搜身。”听到这个被认定是小偷的人提出了异议,顿时所有人都一呆。大家都不想成为不明真相的群众,所以,在遇到有争议的问题的时候,还是尽量会冷静思考的。看看沈易与那个小平头,似乎沈易看上去更朴实一些啊,那个小平头反而是更像小偷。
“好,搜身就搜身。”皮夹克很是自信,刚才已经将东西放到了这个小子的身上了,他是绝对赖不过去的。要是从他身上搜出了罪证,看他还有什么办法回天。
“我来搜身好不好?”孙晓晓适时的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她的一身警服是那样的耀眼,警察来搜身,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再说了,这个女人美得冒泡,任何一个男人看了都会有好感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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