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好生奇怪。”
李绩则升起难以言喻的愤怒,这个女人,压根儿就是在浪费他的时间,他觉得自己现在特别荒谬,居然觉得这个叫刘毓秀的,一个说话尖酸刻薄仿佛浑身带刺的女人会帮他。于是他拿起钱包,起身准备离开这个糟心的地方。
“去哪儿?命不要了?”明明很好听的声音却让人抑制不住地愤怒,或许全世界只有她刘毓秀能做到了。李绩则也不理她,自顾自准备出门。
刘毓秀拦住了他。
“别急,时间还早,以你的智商和脑子,这件案子你翻不了,你运气好遇到了我,反正闲着也是无聊就拉你一把吧,唉,我也真是晦气遇到了你。”
李绩则又被鄙视了,他强行压制住怒气,最后一次,他对自己说。
“你有什么想法?”
刘毓秀把他拉到沙发,面对面坐下,递上一支烟,李绩则也不客气,拿起了桌上的打火机。
女人的脸上露出了难得认真的神色,双目直勾勾地盯着他,带着居高临下的意味。
“首先你必须要承认,案发后你的行为非常地蠢,你自以为是的聪明让你暴露在所有人的视线里。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原因能做出那样没脑子的事情,在案发现场逗留了五分钟。如果你立刻离去,没有人会发现你。这件事的后果是路人记下了你的样貌,或许连车牌号也被记下了,我不知道案发现场有没有监控,退一万步讲,就算有监控,也刚好能拍到你的正脸,以现在的像素水平,也只能记下你大概的外貌和体征,远不如目击者的人眼捕捉。而据你所说你的车子距离你还有一段距离,同时拍到人和车地概率极低,这五分钟的逗留,至少加快了警察找到你大部分的时间。第二,你之后的表现也显得很没有脑子,可能确实是慌了神,往自己家里开车,偏偏还是个高级住宅区,配有特警和保安,果然有钱人脑子都挺不中用的。”
刘毓秀顿了顿,抽了口手中的烟,似乎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对她而言是件需要休息的体力活。李绩则难得地没有打断她,耐心地等待着她抽完,最能起到关键分析作用的,永远是旁观者,而刘毓秀现在正扮演着这样一个角色。她现在讲的话,很有道理,其实自己冷静下来也能想到,可是作为一个普通人,他不相信有谁能在那样的情况下保持绝对的冷静和理智,也不会承认面前这个女人能在智商上超过他。
“这件事情的后果你已经承受了一半了。”
刘毓秀嘲讽地盯着他的左手,李绩则只能沉默,无法反驳。仔细想来,就算自己逗留了那么久,如果直接往这间老宅来的话,他现在最多算目标嫌疑人,而不是逃犯,他用左手换来的几个小时,也许原本可以拖住警方好几天的时间锁定他的身份。
“之后的表现还算不错,总算有些脑子。”
刘毓秀又停顿了一会儿,似乎在梳理想法。
“可是我想不明白,你到这里来,能做什么?又或者说,你原本准备逃到哪里去?”
李绩则闻言,沉默地望向刘毓秀,好一会儿,似乎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从裤带背后摸出一个黑色的物体——冰冷峥嵘的外表已经昭示了它的可怕,漆黑的身子反射出苍白的灯光,似乎是炫耀似地展示着它恐怖的身份,那是一把,
——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