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可能会在明天就突然被什么冒险者或者是勇者满山追杀。
他实在是太惆怅了,虽然他甚至不懂惆怅这个词。他的技能原本就只有耕作,却被迫穿上可笑的皮夹克,举着豁出一道大裂口的长刀满山巡逻。
在他刚加入山贼团的时候,晨曦岭附近偶尔还会有行商往来,他也跟着抢过两次商队。当时确实获得了一些财宝和食物。但想也可以知道,这些东西根本不可能被分到劳伦斯这样的小山贼手中,他每天所吃的东西,也还是自己在山上采集的野菜和自己在山林里猎杀的野兽。
天杀的哟,他可是佃户劳伦斯,只会种地的劳伦斯啊!
后来,就连晨曦岭上的野兽都被他们杀得差不多了,劳伦斯又吃上了在土豆村时的主食黑麦面包。
“唉……”劳伦斯叹了口气,用手上那硬邦邦的黑麦面包敲了敲一旁的树干:“这黑麦面包也不知道能吃几天……”
“呵,有吃的就不错了。我们这些人啊,能吃一顿就是一顿吧。”旁边与劳伦斯一边巡逻的山贼看到劳伦斯的动作,顿时就嗤笑了一声:“就这,还不知道我们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呢,你担心那么多干啥。”
“唉,你说我好好的一个土豆村佃户……”劳伦斯掰了一块黑麦面包放进嘴里,又继续叹了口气。
“认命吧。我本来是个猎户,不也就一直留在这晨曦岭里了。我算是看明白了,我们这些小角色,不管是在什么地方都一个样,你还不如多想想我们晚上吃什么呢。”山贼摇摇头,显然是看不上劳伦斯这长吁短叹的模样。
“那怎么能一样,你本来就是个猎户,本来就是动刀子的。”劳伦斯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显然没将对方的话放在心上。
劳伦斯只觉得在这晨曦岭的冰霜山贼团里,自己可算是最最可怜的一个人了。他实在是万分怀念自己当初在土豆村的日子,每天只要种种天,每逢节日的时候,他们这些佃户还能从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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