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湿的木板吱呀作响,年久失修让酒馆的地板成了宿居底下的夜莺,任何一个踏入此地的人都难逃老板的耳朵。
空气中飘散着澹澹的霉味,但这股霉味被更厚重浓郁的酒气与汗味完全掩盖住,与空气中的泥腥味杂糅成了一种十分独特的怪味,倘若不是嗅觉极好的人,根本难以分辨出来。
“天气越来越闷了。”
“该死的天气。”
“雨季就是这样,来这里的旅客都少了很多,我的船已经在河上停了快半个月了。”
“谁不是呢?”
“雨那么大,你也出不去。”
“说的也是。”
角落里的圆桌上,几个当地人无精打采的聊着天,其他桌子上也都或多或少坐着人,可整个酒馆却并不显得太热闹,显然都被这阴雨绵绵又闷热的天气折磨得够呛。
吱嘎。
坚硬的靴底踏在潮湿的木板上,木板摇晃着发出叫声的同时也在缝隙中挤出了些许泥水。
老板听见声音转头看去,放下手中擦拭干净的酒杯笑道:“哈哈,今天又是一个大家伙啊,方先生。”
酒客们闻声转头,全都看到了一个披着雨衣的高大男子肩扛着野猪进入酒馆,一个个都伸长了脖子张望。
“是啊,所以今天的晚餐能给我弄得丰盛一些吗?”
“当然,今天的晚餐是炖牛肉,茄汁哥罗面和蚝煎饼,浓郁的赤道风情。”
“听起来真不错。”
毕方脱下雨衣,甩干净雨水后,扛着肩上的野猪放到老板指定的地方。
周围的酒客全都围了上来,围着野猪转了一圈,无一不发出热烈的喝彩声,赞美男人的英勇。
“我打赌它至少有一百三十磅!”
“我觉得至少有一百六十磅,上次我见过一头一模一样大的,就从树林里蹿了出来,直接把一个男人的腿顶断了,后来被一枪打死了,称出来就是一百六十磅!”
“这家伙可真壮,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的亚洲人,他是谁?”
显然,酒馆里并不是所有人都认识毕方。
“不清楚,我只知道他是个华夏人,来了有半个月了,几乎每两三天都能抓到野猪,而且你看野猪的脖子,只有一道小口,说明他不是靠陷阱,也不是靠子弹,就靠一把匕首就宰了那么多野猪,无一例外。”
“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我听说......”
“哈哈,别瞎说,费真,他是我请来的客人,也是我见过最优秀的猎手......”
酒客们围拢住野猪,凑在一起闲聊,这一幕吸引了更多人来围观,老板则站在中心侃侃而谈,向不了解的人介绍毕方的来历。
事实上这样的行为老板已经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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