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出现一些超时代的东西。
这是一首绝对震撼人心的词,与那首歌交相辉映,却从另外一方面印证了男儿的英雄气势,即便是听不懂这词含义的典韦,也能感觉到林蒙念出这首词的那股子霸绝之气――不错,是男人就该有这样的一股子霸气,是男人就该为国为民,征杀沙场,马革裹尸。
任红昌感觉到,林蒙变了,他从一个初入沙场的小兵变成了一个忧国忧民却又决战沙场的大英雄,他有了那股豪气,他有了那股让人景仰的男人霸气。
的确,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林蒙甚至还有些担心自己的命运,他无父无母,失落在荒野草原,却又遇到狼群,虽然奇异地被狼收养,可是他还是很担心这些狼忽然发起狂来将自己吃掉,随后,他回到人群中,身在一个贫穷破落的地方,别人都还依靠他活着,他也没什么想法,即便是有也是决心,就好像大家小学的时候一样,说我要当将军我要当科学家我要当宇航员我要当国家主席一样的,只是理想,后来他去了赵家当一个统领,手下有一帮子人,并且这帮人还被他收服,唯他命是从,连赵家老爷这个衣食父母都没他在这帮子人的地位高,然后赵家老爷通过自己的一些关系,捞了个九原县县长的职位,手下无将的赵家老爷自然让林蒙当了他的县尉,赵家老爷其实也是个饭桶,根本就只知道压榨百姓,一切都交给林蒙去做,这倒让林蒙树立了一些威望,而之后,林蒙才真正走上了残酷的战场,他这才发现原来之前他打过那么多次的仗,竟然都跟过家家似的,而之后他一举破鲜卑大军,并且阴差阳错地杀了鲜卑首领檀石槐,使得他的名声远扬,而如今,他成为了丁原的义子,在名义上也算是高干子弟了,然后,他手下也有了一批能征善战的勇将,先有吕旷吕翔两兄弟,后有典韦,纷纷来投靠他,而如关羽和徐晃这样的大将也听过他名声,而且十分景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