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之时。
林蒙当时就笑了,丫的,你鲜卑大军来了我倒还要担心一阵,不过这会儿只来了这么几个人,就想要我开城门,干你,你这不是诚心找抽么?
当时任熊等人也忍不住了,请令道:“县尉大人,咱们出去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吧!”
这与林蒙的想法正相同,于是林蒙带着由他训练了三年的三百余人出城迎战,留下那些吓破胆的九原守军守城。他这个时候倒是挺感谢赵老爷的,这赵老爷还算是有些良心,居然只带走了一百人,还留下三百人给自己,太够义气了。
这是他的第一场战争,又何尝不是那三百人训练之后的第一场大战。林蒙对于这赵老爷“送”给自己的三百家兵也算有些感情了,与他们相处了三年,每个人都熟悉得能叫出名字来了,而且这些人也都是他一手带出来的,虽然这些人都比他的年纪“大”,不过在那些人眼中,林蒙可看起来比他们大多了。也的确,林蒙加上上辈子将近三十年的生命,他一共活了四十多年,此刻正处于人生青壮时期,既有人生经验,又能保持老到和冷静。
对于兵法的了解,林蒙尚且只是停留在理论状态,未曾实践过,甚至连纸上谈兵的资格都没有,不过他懂得一些老土的方法,而且他来自现代,对于古代的所谓“面子”很是不屑,因此也不会做出一些因为要“面子”而当退不退的蠢事来,也不可能因为逞威风而冒进。林蒙想起很多兵法内容,前世的和今世的一起都用上来了,却都不知用那一条更好。最后,他知道还是实力最重要,这个时候汉军的实力超过北方胡人,否则也不会出现汉军多次打到胡庭去这样的事情了,只是到这个时候,汉朝廷已经腐化了,所以军队对胡人的抵抗不利,这才在多次大战中落败。林蒙训练的这支军队集合着古代和现代的一些优势,他相信经过三年的练兵,这三百人定然是十分厉害的,城外这一百来胡兵还不够看的,于是他心中早已有出兵之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