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0047章 【二合一】正道的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是被偷袭的。

    看来,黑桃十已经是七星集团的形状了。

    她孤身一人,显然不是对手。

    便板着萝莉脸,极认真的说:

    “虽然我的下属被拦在外面,但邢司长和李遥马上就会到,你们老老实实蹲在地上,刑司门会从轻处置的。”

    邢玉林,陈昂有些了解,虽然实力未知,但是个用钱就能打发的人。

    但李遥……

    陈昂光是听到这个名字,就有点发怵了。

    李遥贪财也好色,但光有这两样就想收买他,还远远不够。

    准确说,这是个做事情全凭心情,不会被任何人收买的人。

    短暂的思虑之后,陈昂决定尽量低调处理此事。

    “不管你是哪个刑卫队的,请你马上出去!我只是牵着姑娘们去卫生间洗手,更何况,绳子只是形式,她们是自愿跟我走的!”

    慕镕公子干咳了两声。

    姑娘们马上便回应道:

    “我们是自愿的。”

    蒙萌看了眼姑娘们木讷的眼神,感觉不太对劲。

    “是不是自愿,你们说的不算,必须要由医生鉴定得出结论。”

    陈昂板着脸,怒目盯着蒙萌,气势巍峨如冰山。

    “你难道不认识我吗!”

    “您现在的样子,和我认识的不一样。”

    黑框眼镜下,眸光坚定,毫不躲闪。

    “就算她们是自愿的,真人交易在湖畔星也是违法的。”

    陈昂吼道:

    “少天真了!白夜是公司,公司利益是最重要的,我们在重要的谈生意,生意崩了,不止是你,你的上司,整个湖畔星都要担责任。”

    蒙萌也是老手了,不卑不亢道:

    “你们的谈判存在暗箱操作,违背了公平交易的法则,未必代表了帝国和白夜的利益,就算生意崩了也不是我该负责的,我要负责的是湖畔星上的所有人,都要按照湖畔星的法律行事,这是刑卫队唯一的责任!您要不满意,等出狱了再去修改法律。”

    陈昂服了。

    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能不卑不亢的连珠炮弹,还能有理有据……

    他终于确定,这件事不是董事会对手所为,而是这姑娘的个人秀。

    来之前,秘书告诉他,湖畔星星主艾尔德斯和刑司门司长都是非常识大体的人,最多花钱就能摆平,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个过度正义的女捕头?

    他怎么也想不到,身为白夜前十高官,居然因为在自己的土地上因为这么点小事被抓。

    上女团姑娘倒也不是什么大事,但他在董事会有几个敌人,这件事一旦曝光出去,不但生物芯片的事可能会跟着被曝光,他在董事会的地位也会变得岌岌可危。

    考虑到李遥可能在附近,陈昂并没有立即发作,只意有所指道:

    “我可以跟你走,但是慕镕公子恐怕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这已经不是暗示了。

    这是明示。

    慕镕早就想动手了,以为陈昂能摆平才忍到现在。

    他点个头。

    黑桃十便挥手关上了门。

    也关了灯。

    陈昂与两个护卫,趁黑从卫生间的窗户撤离了。

    他想带走三个飞鼠娘去酒店,一想到李遥在附近,还是命要紧。

    包厢内的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蒙萌也顾不上陈昂了。

    她拔出了佩剑,双手持剑,靠着墙边不断游走。

    陈昂走了无所谓,她已经掌握了部分证据。

    她的目标是要救出三位飞鼠娘,让慕镕公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要撑到刑司长,或李遥回来,就是胜利。

    包厢里一片漆黑,只有慕镕抽雪茄的微光。

    黑桃十一剑劈来。

    裹挟着强大威压!

    蒙萌试探性的一剑抗了过去。

    铿!

    身子猛撞在墙上。

    吐血了……

    要知道,她虽精通枪械,但在警校主修的还是剑术,剑法而言,也算是个中阶剑灵武士了。

    但和对方力量的差距太大了!

    若非她敏捷的体术和毫无破绽的剑招卸力,加上防护衣护体,此刻她已经无法再站起来了。

    此后,她尽量避开对方剑锋,以身法闪避,以滑剑偷招,尽量拖延时间,所幸没再受大伤。

    只气喘吁吁,很难再继续了。

    对面沙发上。

    慕镕抬手看了眼时间,确保陈昂人出了会场,有不在场证据。

    陈昂在白夜内部属于亲帝国派,三百獸娘就是他的手笔,白夜董事会的其余人可没这么好说话……

    这个棋子必须保!

    眼下,他本想活捉这位女捕头,但显然低估了她矫健的身法。

    “算了,想用生物芯片控制她可能会有风险,直接杀了吧,让红桃九背这个锅。”

    “是。”

    刹那间,黑桃十的速度和力量同时暴涨了十倍,一剑劈了过来。

    蒙萌避之不及,只能抬剑硬抗。

    要知道,她的佩剑是警校毕业第一名,学校送给她的正义之剑!

    也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