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喜欢女孩是不假。听孩子舅舅刚才说,男孩最大的也才十岁,剩下的一个七岁,一个五岁。这时跟着妈妈出来,好奇的看着柳絮。
孩子舅舅显然做出了决定,对柳絮说:“大妹子,你说要到新城市住,你先安顿好了,给我个地址。我带着全家就当旅游了,去看看。要是你家条件真好,就把甜甜留你那。我们一家子再回来。你一个女人,带着两孩子也难,我们哪能在那给你填乱呢?”柳絮知道他怕受骗上当,也不劝他。就留下了电话号码。又出去街上到商场里买了些孩子能用上的各种大小号的男童装、女童装,一些吃的,用的,送到孩子舅舅家里。又留下一万元钱,说是以后一家子去找她的路费。夫妻两个推让了一下,也就收下了。孩子舅舅还说:“唉,人穷志短,这钱我们就先收下了。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怎么湊路费。”
柳絮告别了这对贫穷却善良的夫妻。回到了那个四线城市的酒店里。她从汶川回来,用金子古董换回了银行卡里的巨额现金后,就一直租住在酒店里。她丈夫当然不是军人,也没那么高尚因为救人而牺牲。她只不过想让自己的行为看起来更合理些,才善意的欺骗了那对夫妻。不过,换个城市生活,确实是她的本意。
她是家中老大,父亲在她二十岁时就去世了。下面还有个弟弟,在一个私人小公司做个出纳员,弟媳妇是银行职员,当初就是因为她弟有点小帅,又会甜言蜜语的哄人,才娶到弟媳。婚后给她生个侄子,小名乐乐,今年四岁。因为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弟弟一家和她妈一处住着。偏偏后来她离婚,又没钱,只好带着孩子回家和老太太、弟弟一家挤着住了一段时间,家里那段时间闹的不亦乐乎。
后来,柳絮也反省自己:她虽然离婚了,却不应该长时间的打扰弟弟一家的生活。如果她是弟媳,恐怕早就忍不住翻脸了。至少弟媳忍了半年才爆发,也算仁至义尽。现在,可能她到红楼走了一圈,手里又有了钱,回忆起过去,能更客观的判断。
当然,她想到另一个城市生活,并不是为了避开自己的母亲和弟弟一家。是为了前夫丛前程。当初因为相亲才结婚,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婚后柳絮又不会甜言蜜语的讨好婆婆,生了女儿后就被重男轻女的婆婆丈夫一起厌弃。她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捱了四年后,丛前程终于跟她摊牌:已经与上司的上司的女儿同居了一年,现在那女人怀孕,必须转正。柳絮整整三宿没合眼,她想通了。
她只想着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可是如果这个完整的家根本不能给孩子完整的爱,而且因为父母间的无爱,给孩子的爱的质量也打了折,那她受的委屈毫无意义。总不能永远无底线的隐忍吧!出乎丛前程的意料,柳絮痛快的答应离婚。
结婚五年,因为两人的工资都不高,存款只有两万元。房子是丛前程婚前全款买的。所以,柳絮只拿了一万元,带着女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