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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唱歌,要自己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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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一定可以从眼神中捕捉到脚的主人。

    他的对面,是孙小溪和金玲,还有汁汁!

    汁汁没有在看自己,何况她还是高华的女人,而此时高华就坐在她的旁边,一定 不是她,排除!

    王有作率先把汁汁给排除了。

    嗨,就是这么准确!

    而金玲正在忙着和高华划拳拼酒,正在酣畅淋漓之中,场面热烈激动,高华大光着膀子,露出浑身的肥肉。

    而金玲也激动的不得了,要不是有人拦着,估计也能脱了上衣和高华拼!

    “嗯,肯定也不会是这疯女人!排除!”

    王有作轻微一摇头,又排除了金玲。

    就剩下孙小溪了!

    虽然孙小溪此时没有在看自己,正在低头和一只烤大猪蹄子战斗,满嘴冒油的样子。

    王有作记得,福尔摩斯说过,在排除了一切不可能之后,剩下的那个,无论多么不可思议,也一定就是正确答案。

    现在,关于那只脚的主人,他兀自排除了汁汁和金玲,剩下了就是孙小溪了!

    “嘿嘿,就是你这个小妮子!”王有作心中笃定的下了定论。

    他望向孙小溪,此时孙小溪的余光突然意识到有人在看她,抬头一看,居然是王有作。

    想到自己抱着一只大猪蹄子啃得样子,确实太不淑女了,可是架不住这大猪蹄子它,它香啊!

    就是很尴尬!

    孙小溪尴尬的冲王有作笑了笑,看了他一眼,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大猪蹄子,将王有作和大猪蹄子对比了一番,最终还是后者取得了胜利,然后又冲王有作尴尬一笑,猛地低头又对着大猪蹄子下了口。

    毕竟,和王有作住在一个屋檐下,可以天天见,可这么香的大猪蹄子可不是天天都能有的啊!

    王有作要是知道此时孙小溪的心中正在将他和一只大猪蹄子作比较,一定会上去掐脖子咬人的吧?

    王有作此时却回错了意,他已经可以完全可以确定桌子底下的那只脚,来自孙小溪!

    “这小妮子,掩饰的还挺好。”王有作内心暗笑,“嘿嘿,我看你能玩到什么时候!”

    既然认定了是孙小溪,那他眼睛就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没再注意别人。

    此时,桌底下。

    香脚慢慢抬高,顺着脚面上到了小腿,顺着小腿上到了大腿,逗留片刻,然后对着男人的长处小心翼翼的开始···

    “轰!!!”的一声,王有作小宇宙顿时爆发了,一声炸雷在脑中响了起来。

    他浑身汗毛都立时竖了起来!\(〇O〇)/

    “这,这,这孙小溪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狂野了?!”王有作内心瞬间电光火石,完全愣在了当场。

    他本以为小脚也就是揉揉搓搓的想要表达一种爱意而已,没想到,这爱意表达的他么这么奔放,着实让他两梭子子弹都打不透的脸皮也瞬间红了起来。

    王有作也不敢再盯着看孙小溪了,太鸡儿尴尬了!

    他假装摇晃了一下椅子,换个姿势,可是小脚明显感觉到了这头的活动,于是它活动的更带劲儿。

    “呃~~~”王有作已经炸裂到极点了,此事他真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站起来的话,大家都会看加他高高支起的帐篷,尴尬啊,丢人啊!

    而他的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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