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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远行之----明朝十六帝(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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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后期对于酒不实行专卖制度,所以民间可以自己制造酒,又不禁止群饮,饮酒成风。喝酒少的能喝几升,多的无限量,日夜不止,朝野上下都是如此。神宗的好酒,不过是这种饮酒之风的体现罢了。神宗在17岁的时候,曾经因为醉酒杖责冯保的义子,差点被慈圣太后废掉帝位。这件事他倒是承认。至于说到好色,神宗虽然似乎不及他的祖父,但却一点也不逊色于他的父亲。他在万历十年(1582)的三月,就曾效仿他的祖父世宗的做法,在民间大选嫔妃,一天就娶了"九嫔"。而且,神宗竟然还玩起同性恋的勾当,即玩弄女色的同时,还玩弄小太监。当时宫中有10个长得很俊定陵出土的刺绣百子女夹衣秀的太监,就是专门"给事御前,或承恩与上同卧起",号称"十俊"。所以,雒于仁的奏疏中有"幸十俊以开骗门"的批评。这一点,神宗与当初荒唐的武宗有一点类似。至于贪财一事,神宗在明代诸帝中可谓最有名了。他在亲政以后,查抄了冯保、张居正的家产,就让太监张诚全部搬入宫中,归自己支配。为了掠夺钱财,他派出矿监、税监,到各地四处搜括。

    酒色的过度,使神宗的身体极为虚弱。万历十四年(1586),24岁的神宗传谕内阁,说自己"一时头昏眼黑,力乏不兴"。礼部主事卢洪春为此特地上疏,指出"肝虚则头晕目眩,肾虚则腰痛精泄"。万历十八年(1590)正月初一,神宗自称"腰痛脚软,行立不便"。万历三十年(1602),神宗曾因为病情加剧,召首辅沈一贯入阁嘱托后事。从这些现象看来,神宗的身体状况实是每况愈下。因此,神宗亲政期间,几乎很少上朝。他处理政事的主要方法是通过谕旨的形式向下面传递。万历三大征中边疆大事的处理,都是通过谕旨的形式,而不是大臣们所希望的"召对"形式。在三大征结束之后,神宗对于大臣们的奏章的批复,似乎更不感兴趣了。所以,神宗荒怠的情形,还真有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不愿意上朝听政;后一阶段是连大臣们的奏章也不批复,直接"留中"不发。但是,按照明朝的制定陵宝城度,皇帝是政府的惟一决策者。一旦皇帝不愿处置但又不轻易授权于太监或大臣,整个文官政府的运转就可能陷于停顿。到十七世纪初期,由于神宗不理朝政,官员空缺的现象非常严重。万历三十年(1602),南、北两京共缺尚书3名、侍郎10名;各地缺巡抚3名,布政使、按察使等官66名、知府 25名。按正常的编制,南、北二京六部应当有尚书12名,侍郎24名,这时总共缺了近三分之一。到万历四十一年(1613)十一月,南北两京缺定陵方城明楼

    尚书、侍郎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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