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的。
确切说,她的彪悍只是分人,碰到老实人她绝不欺负,但碰到对她不客气的,她比对方更不客气。
老人家笑着解释道:“姑娘啊,这叫卤煮火烧,是用猪大肠作为原料,搭配一些猪下水做出来的,虽然以前都是下等人都不吃的东西,可是现在,却是寻常百姓和很多达官贵人的最爱的,这玩意闻着有点臭,可是吃起来很香呢!”
姜云月好奇地拿起了勺子,也学着老爷子的样子放入了蒜水和辣椒油,随后搅拌了一下,就拿起筷子架起了一块大肠吃了起来。
初入口,她有些不适应,差一点吐出来,但是这玩意却越嚼越香。吃起来特别过瘾。
不知不觉,她就吃了大半碗,还放了很多辣椒油和蒜水。
看到她面前的辣椒油不够了,老板走过来,又给她放了一大碗,笑着说道:“姑娘,喜欢吃就多吃一点!”
姜云月点了点头。
此前她一直听说卫国民风彪悍,说话都很粗鲁,可是这里的人都很好很客气。
不仅如此,这卤煮火烧越吃越上头,是真的好吃。
不过,吃完了一碗后,她就站起身来,扔下了一块碎银子,继续往前走。
老板却站起身,找了一大堆零钱,非要给她。
“不用客气了掌柜的,剩下的是打赏……不,送给你的。”姜云月很客气地说道。
对方听到这,就冲着整条街喊道:“这位姑娘一会儿吃的所有东西,我请客!天字第一号店!”
此时,所有商铺都回应了一声,听不到老板说话的,还互相传告。
姜云月更好奇了,这里真的好奇怪,这里的人真的不错,和传闻中的完全不一样啊!
姜云月很快走到了第二家店。
这家店卖的是烤羊肉串,姜云月也学着别人的样子各买了一点,分别尝了尝。
结果她发现,自己最爱的居然是骚气的大腰子。
紧接着,是第三家店,臭豆腐。
第四家店,羊汤。
第五家,驴肉火烧。
第六家,螺蛳粉。
第七家,钟水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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