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不着急的样子。
阿妙抿了抿唇角,抱着酒坛子蹭到季樱身边。
此时,季樱正对着陆星垂那一胳膊的伤束手无策。
也是细看之下才发现,伤口实在太多,他整条小臂,简直没一块好肉似的。那两条大而深的伤口里混杂着青砖的碎屑,若是不好生冲洗一下,便得熬鹰似的死死盯着往外挑,倘或留下一星半点,明日保不齐便破伤风。
她的确不是那起手脚特别轻巧的主儿,眼瞧着这密密麻麻的伤口,心下虽不怵,却多少有点不敢轻易动手。偏偏对面那个人,仿佛却丝毫觉不出疼似的,任由她抓着手腕细细打量,一脸坦然真诚。
身畔传来熟悉的熏香味,季樱回头与阿妙打了个照面,瞥见她手里的酒坛子,稍一犹豫,慢吞吞接了过来。
“你怎地没跟着二姑娘过去?”
她问了这么一句,却也并不真等着阿妙回答,把酒坛子放到跟前,抬眼去看陆星垂。
“……你不怕痛的吧?”
这个年代的酒,大都度数低,也不见得有多好的消毒杀菌作用,却到底聊胜于无,只是淋在伤口上,难免会有些刺痛。
就听见对面那人低低笑了一声,嗓音厚醇:“无妨。”
不单不怕痛,仿佛还有点好整以暇,像是准备看她这个笨手笨脚的人的笑话一般。
“别笑。”
季樱皱着眉头凶巴巴小声斥道,瞧见他身后有块大石,干脆就让他坐下了,自个儿很不讲究地在他跟前蹲了下来,将宽大的袖子拾掇利索,便去拉他的手,轻轻抬着,放在自己掌心之上。
陆星垂的呼吸微微快了一瞬。
可能是因为在乡间住了十来年的缘故,小姑娘的手指并不像寻常富贵人家千金小姐那般柔弱无骨,反而颇有些力道,纤细柔长,灵活又轻巧。
与之不同的是,她那掌心却是绵软一片,一触之下,仿佛碰到了某朵白软的云。那云自个儿都轻飘飘的,偏执拗得很,非要托着他的手不肯松开,强硬地不让他乱动,同时却又小心翼翼地生怕弄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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