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幼时生活的小城,是个晴朗的周末。
从未想到此生还能有机会和林博炀一起回到这熟悉的小城,像我们曾经在大学想象的那样。
虽然天气很热,林博炀还是按照医生的嘱托把我裹在长袖棉布卫衣里,戴着口罩,和遮住半边脸的黑超。
因为脑子里有很复杂的血块,我的情绪随时都有可能波动。哪怕只是温和无害的阳光,微风。
奔驰车飞速行驶在修建不久的二级国道,沿途的农家院落整齐排列。红瓦白墙上,泥巴烟囱散发着阵阵白色的青烟,时而传来的深巷犬吠勾起幼时遥远的记忆:盖着帆布的草垛柴堆,黑铁锅里散发着浓香的玉米饼子,菜地里水嫩时鲜的黄瓜,石墨碾过的黄豆和外婆做的土酱…….
那是纵然时光渐变也抹不掉的美好记忆,夜幕低垂的荷塘,我提着灯笼,算不清聚散离分的人生旅途。
不知是哪家的黄狗从道边顽皮的蹿出,林博炀猛地踩住刹车,高配奔驰慌张的停住,惹来赶着驴车的老大爷不断的侧目。望着驾驶座悻悻深呼吸的林博炀,我摘下墨镜笑出了声。
“哪有到乡下开着奔驰的?早知道会这样,还真不如赶着驴车。”
见到我笑,林博炀沮丧的抓了抓头。剪成利落的短发,瞬间回到了学生时代的模样。
这让我想起十五六岁的林博炀,清细的胡茬,还有永远偷瞄着我的热烈眼神。
“还不是你那时候说,以后一定要买奔驰,那才够大气。”
林博炀说这,翻转方向盘停到国道出口的一个蜿蜒小径前。
而我,要怎么说我已然喜欢上了更霸气的land rover,矫情的连自己的座驾都青睐于男人气十足昂科雷?
我取下口罩,在浓烈的艳阳下选择善意的隐瞒。
挽着林博炀不如费凌粗壮的手臂走到小径尽头,一个整齐的农家院落全然呈现到眼前。紫檀色的雕花木门,悠然盛开的果树,还有眯着眼睛晒太阳的白猫。
一个穿着汗衫,戴着眼镜,满手泥巴的中年男子循声从里屋迎向我们。
“林博炀,快点!”男子说着,搓了搓手上的泥巴。
“我的梅花怎么还没开?你快帮我看看,啊,天真冷啊!”
男子说完,拽走我身边的林博炀,完全没有看到我的样子。
“叔,还没下雪呢怎么开梅花?我听气象台说过几天就下雪了,下雪了梅花就开了。”
林博炀说着拍了拍男人的肩膀。男人好像真的明白了,对着林博炀笑了笑,笑吟吟的跑到井边,提出冰凉清澈的井水仔细的洗起手来。
“哎呦,真是,博炀你看,我忙在屋里做饭,还以为他自言自语来着。”
挪开钉在男子身上的目光,一个穿着浅花短袖衫的中年女子用围裙擦着手小跑到我们身边。
“来的好,来的好,我做了你喜欢的炖菜和饼子,快来吃!”
女子说着,热情的抓着林博炀的手。
“好啊,我就是想着好好吃一顿来着。”说完,他抓起我的手送我到两人面前。
“这是陈宇,和我一起来蹭饭的。”
听到我的名字,女子慢慢抬头,笑意浮现的脸庞慢慢凝结。
“陈……宇?”
“嗯。”
林博炀热情的回应着,便挽上女子的手臂走向井边。几步开外,他才对着女子暗暗的一句,“待会解释”。
农家饭实惠可口,铺着凉席的炕上,四人盘坐,爽口米酒,上乘饭菜。
除了女子探寻的目光。
想着怎么样开口介绍,显然是件很费力的事。正想着精神不正常的男子起身离开后再介绍。男子忽然放下手里咬了一半的饼子。
“博炀,出什么事了,你怎么突然回来?有眉目了?”
男子说着,夺过林博炀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见状,我几乎僵在那里动弹不得。林博炀却异常兴奋。
“叔,你看看,我身边坐着的是谁?”
男子循声望向我。僵硬的脸庞突然浮现出点点笑意。
“我认得她,陈家的闺女。老陈的闺女,都这么大了,真漂亮。”
男子说着,慢慢抬手好像要摸我的脸。却被一旁的女子拦住。
“老孟,你怎么了,姑娘大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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