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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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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死者都是死于这把刀下,也是通过了这把匕首刀把上的DNA,确定了刀的主人为罗林。

    前两个现场易拉罐上的指纹,明显是被人故意抹去了,而第三个现场留下了指纹,并不是真正的嫌疑人遗忘了,而是故意留下的。这足以说明,此人非常熟悉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发展的历程。他完全知道,DNA系统是近几年来才开始发展的。曾经有过案底的人,只要近年来没有被公安机关处理,就不会遗留下DNA的档案,只会存在指纹档案。所以,前两起案件,他并不介意将罗林的DNA留在现场,直到第三起案件,才抛出了重磅*,那个并没有抹去指纹的易拉罐。

    每一个现场,他都故意留下了罗林的DNA,这是为了增加这些DNA的可信性。如果第一个现场,嫌疑人就同时留下了罗林的指纹和DNA,那么,罗林在第一起案件之后就会被抓获。如此一来,一旦罗林拒不承认,也许还不能做到百分之一百的定罪。但是,一个人的DNA同时留在了三起杀人案的现场,还留在了很敏感,很重要的部位,要做到百分之一百的定罪,便几乎可以说是毫无悬念的事。

    由此,嫌疑人在每个现场都恰到好处的留下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最终纠结在一起,一步步的将罗林拖进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嫌疑人所做的这一切,可谓是步步为营,周密至极。秋宇突然想起了当年在刑警学院学习的时候,听到过的一起悬案。

    这是一起省外某县发生的杀人案,一名女子被人杀死在了自己的出租房内,犯罪嫌疑人与死者发生了关系之后,将其杀死,并逃离了现场。在对尸体进行尸检的时候,死者的阴 道内,发现了一个使用过的避孕套。这个避孕套里有大量的精 液,当地警方提取之后,进行了比对,并以此找到了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这些精 液的遗留者。经过审讯,此人拒不承认自己曾经杀过人,更对死者及现场的情况一无所知。但是,死者阴 道内发现的精 液,完全可以说是铁一般的证据。

    这起案件,其实真正的破案,是在半年之后。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抓获的,这起案件,也是他自己主动交待的。根据他的供述,与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的情况极其吻合,而且,最重要的一个细节,嫌疑人也交待了。死者体内发现的那个使用过的避孕套,是真正的嫌疑人在作案后逃离现场的路途中,突发奇想干出来的事。

    当时,这个嫌疑人离开现场后,一开始是由于紧张,只知道漫无目的的逃离。等他心情渐渐平复下来之后,便开始算计怎么样来逃避打击。正在拼命思考的时候,他来到了一个垃圾堆附近,还恰好看到了一个使用过的避孕套。他突发奇想,便把这个避孕套收了起来,又大着胆子再次回到了现场,将这个避孕套塞进了死者的阴 部。要不是最后抓到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当时的这起案子,绝对会成为一起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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