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男孩眯起了眼睛。
盛天跟盛黎不一样,他常年呆在部队里,穿的衣服不是迷彩就是军装,偶尔出门也不会太讲究。
但今天是甜甜的婚礼,他特意去商场里买了一身行头。
他不喜欢西装,感觉太束缚,所以买了一个黑夹克,下面是一条工装裤,脚上踩了一双马丁鞋。
几个男孩将盛天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
常年混迹在这个圈子里,少年的眼睛很尖锐,盛天那张脸确实很帅气,但很陌生,不是帝都名流。
而且身上的衣服虽然是名牌,但是不够讲究,说到底也不过是‘穷人’,几个男孩眼睛里闪过轻蔑,“你确定你惹得起我们?”
盛天挑眉,“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我惹不惹得起呢?”
盛天从小就混,天不怕地不怕,是个混世小霸王,那一条街上,包括学校里的孩子都怕他。
他进部队之后,之前被他欺负过的人每天烧香拜佛,恳求盛天能够一只呆在部队里,千万别回去。
现在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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