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分账模式是阶梯式分账,北美很流行,不过北美那边制片方占优势,所以,第一周制片商可以收取80%的票房而影院只能收取20%;第二第三周在60%左右。到了第四周可能就只有20%…
但总的来说,北美那边制片厂跟院线是6:4分账模式…
咱国内正要感谢张卫平…
从35%一路拱到43%…
其实,从投资到宣传发行,全是投资方一家承担的,既然说了电影行业双赢,就应该风险共同承担…
哦,你仗着垄断地位,躺着赚钱,我就不能反抗了?
长此以往,电影卖出好的票房,就必须跪舔院线。
再好的片子,不给排片也别想票房高。
那制片方为何要去花尽心思、费尽老力拍好电影呢?
维护好院线的关系,只要电影水准还勉强,再请几位当红明星,不愁卖不好。即使电影太烂,还可以刷票房、发广告,总能吸引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来观影。
为了维护好院线关系,要做什么?
要给排片费!
——影院本身作用是排片的,但现在额外收了排片费。
这笔钱不参与分账,是制片公司另外支付的,主要在竞争激烈的春节档,一些影片甚至要付上亿的排片费!
否则,影院就不给你排片!
但只要他们掌握终端,你就必须听话!
还有个问题,国内电影公司采取阶梯式的分账模式的出发点和好莱坞制片厂并不一样。
比方说《1942》的分成,3亿票房之内发行方45%与院线方55%进行分账,超过3亿元票房部分将按照43%比57%进行,超过8亿元票房部分按照41%比59%进行。
其实是为了“以收入换市场”,通过给影院更高比例来换取排片,争取更高的票房。
对于上市公司,与高票房带来的话题,提高的股价带来的收益相比,那点票房分成的损失根本不算什么。
作为看过答卷的人,沈林知道这个东西无解!
除非有另一个渠道冒出来…
所以,就不参与了。
记者骚扰他也找不到,丫已经飞去洛杉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