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上,他在处理单线剧情、少数人物的故事时往往容易呈现其电影风格,而且显得游刃有余。
《狗咬狗》、《杀破狼2》、《意外》,都还不错…
“五月可以,拍摄地定在泰国?为什么不是香港?”
“香港也不好过审,毕竟涉及人体器官交易…”
他俩正聊着呢,瞪姐很贴心说了一句:“你们在聊天,那我不打扰了…”
很懂事地离开,临行前还塞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嗯,再联系!”
梁佳辉看了看瞪姐:“你跟她很熟?”
“也不算,至韦哥刚刚介绍她给我认识。”
梁佳辉脸色一变:“这个曾至韦!”
“怎么了?”
“…没事,你小心点。”
“我就是个演员,有什么好担心的?”
……
好吧,第二天的《壹周刊》、《忽然一周》爆料了沈林抵港的消息。
大标题都是神秘十分钟!
就很离谱…
沈林买了本《壹周刊》,翻看了一下,很咸湿的写法,只写了开头、结尾,中间部分专门让人遐想…
还评价了四个字:少年风流!
风流派的当事人很疑惑,就,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废话,当然是人家自己爆料的。
正搁那看杂志呢,几个娱记(狗仔)冲了过来,问他是不是真的…
大林子一脸无辜:“我以为是你们这边的礼仪,想着入乡随俗…”
提问的狗仔满脸兴奋:“这么说,是真的咯?”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你们这些八卦杂志很在乎消息的真实性吗?”沈林不在乎道:“随便你们怎么写吧…难得来一次香港,感受一下八卦的影响力,也挺好的!”
没理他们的想法,沈林放下《壹周刊》,然后问:“吃早饭了吗?”
“吃过了…”
“我还没吃…你们跟我说说这附近有什么好吃的?”
“莲香茶室咯!”
“在哪?”
“就在那边,我带你去!”
沈林跟着几个狗仔朝莲香茶室走了过去。
“林仔跟天宝还有联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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