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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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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由身,若是他要随太平进京,除非卖身为奴,刘喜自己愿意,太平却不想这么做,她对鎏金说:“你自己都是个奴隶了,何苦把他也拉进来,我知道你们信任我,那就更别这么做,听我的,就呆在庄子上,回头到了京里,我设法将你的卖身契拿到手,还你一个自由之身,你就可以回来和他团聚了,你这些年积攒了不少钱,到时候是买地种也好,做生意也好,自个儿作主,多好!”

    鎏金当时感动得跪地磕了三个响头,直言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太平的这份恩情,太平看着她磕得红肿的额头,心中暗叹,她生来是个多疑的人,谁也不信,只信自己,但是在与鎏金的相处中,鎏金的一心为主让她受到了感染,她的骨子里有一种从不曾有过的情绪慢慢滋生,那就是――信任!

    鎏金是太平在大晋朝唯一一个能信任的人,辛无殇那个老毒物就算是她的师父,她也防着几分。有时候太平也想让自己不要这么多疑,可是经历过那个年代,担任过那种工作的人,又怎么可能做得到这一点?

    放养在庄子上唯一的好处是没人管束,甚是自由,不像京城的姑娘们,只能困守在府中那一亩三分地上,出个门后头还得有人跟随,做什么都像在人的监视下。太平不由自主地抬起手,对着外面挥了挥,算是对以前的苦难却又自由的日子告别。

    靖王与慕蕴涵兄弟俩走过来,太平看着他们身边的高大骏马,眼里透着渴望,纵马奔驰,太平所欲也,她非常喜欢骑马这项运动,可惜在她所处的时代,马这种动物已经绝种了,她只在电子视频上看到过它们的画面。

    “当灾难来临时,越是温和的动物越不容易应对灾难,相反那些狠戾的动物反倒能够存活下来,这与达尔文的适者生存是一致的,为了生存,他们甚至会自相残杀。”对她说这句话的那个人是个英德混血儿,十七年蝉的人都没有名字,只有代号,他的代号是零七,不过大家都叫他杂毛。

    他曾经是太平最好的搭档,最贴心的朋友,可是当知道他是敌人打进十七年蝉的间谍时,太平亲手结果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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