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已经哽咽的再也说不下去了,在场的众人无不为此生出恻隐之心。
老头所认的尸体,也就是之前河里捞出来,银针刺死的那个无名尸体。
从老头的话里得知,他姓刘,靠祖上传下来的手艺,经营着一家灯笼的小店铺。
刘老头已有七十岁的年纪,身体还算健朗,光棍了一辈子,无儿无女,在二十年前捡到了一个弃婴,取名叫刘奇,一直养到至今。
没想到前几天刘奇出门说有事出去,就再也没回来过。
直到今天傍晚,刘老头依旧没有等来刘奇回家,由于心情不好,便弃了手底下所有的活计,去酒馆喝点闷酒,也好缓解一下心情。
无意中从别人嘴里得知,最近各个地方贴出不少的认尸画像。
这让刘老头心生惶恐,毕竟刘奇好几天都没有回家,有可能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刘老头的酒再也喝不下去了,一口气跑到有画像的地方,等刘老头看到画像的那一刻,如同晴天霹雳,险些晕了过去。
既然木已成舟,悲剧已经发生了,刘老头也无力再去阻止,想着能为孙子收尸,找个好一点的地方安葬,也算对得起刘奇跟了他这么多年。
周清喜一向不愿县衙里放尸体,唯恐晚上做噩梦,每一次发现尸体时,都会放到义庄,再找两个人看守即可。
深更半夜,如果让刘老头去义庄认尸,又担心刘老头昏死在义庄,得不到及时救治,又要丢掉一条命。
如果在县衙就不一样了,他的父亲周方、师妹柳凌不仅验死人厉害,对活人的救治更不在话下。
无奈之下,周清喜也只能让捕快们去义庄把尸体拉到县衙。
大概有半个时辰,尸体就被捕快们拉回来了,并用竹架抬到大堂中央,刘老头就像疯了一样,跑到尸体旁,掀开尸体上遮盖的白布。
瞬间,刘老头的面色苍白,全身开始瑟瑟发抖,吼叫一声:“我的孩子……”
话没说完,两眼翻白,身子慢慢软了下来,向地上倒去。
周方眼疾手快,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