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识海共享,骨王自然能与凌云沟通,此时,他同样是像当初的魈王那样,认为是凌云凭借自己的姿色博取了主人的欢心。但形势比人强,事到如今,他也不敢胡说八道,连忙恭敬地回答道:“骨王遵命!”
“嘿嘿。骨王还不错,有点眼力劲,只要跟着血王这个夯货混一段时间,铁定是个马屁王!”楚怀笑道。
凌云嘻嘻地笑着打量了一下骨王,还别说,全身金灿灿的骨骼,看起来真的是威风八面的样子,但眼里那两团绿火分明代表着不弱的智慧,立即笑道:“主人说得是。只可惜,大魔王无法长期脱离魔界,否则,与血王倒是相得益彰。”
“唉。算了,这个问题我们可找不到办法来解决。”楚怀也是有点郁闷,收三个大魔王在身边,却无法长期带到人界去,的确不太舒服。不过,能随时召唤出去做打手也算是不错了。哼哼,三个超级打手突然跳将出来,也不知道能震慑多少宵小之辈?
他满心欢喜,喝了一阵茶水,抽了两根烟,觉得全身舒泰之极,猛地跳起来,拍拍双手,带着骨王在大黑山一带四周逛游。
只是,这一回的运气似乎不是太好,逛了两天下来,只遇上一队九级中品左右的魔王带领的队伍,楚怀都不想出手,就让骨王与凌云搞了一次偷袭,就成功杀灭,收到不少材料。
第三天,暗王发来信息,他已经成功将牛头人的大刀融入了自己的骑士长矛,并且,通过炼化牛头人的魔核,他似乎在领域融合方面有所领悟的样子。
楚怀大喜,连忙让暗王赶过来汇合,至于其他鬼王,依然留在那边自行进阶。
暗王的速度极快,不到一小时,就来到了楚怀身边。
到了这时候,骨王才知道楚怀还有这个一个强大的大手,心中更加小心。
楚怀大约知道骨王的担忧,不外乎是因为他的实力比起暗王差了不是一点半点,生怕被无良主人派出去当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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