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很大,又是港口城市,生活和居住在这个城市的人很多,人性很复杂,在芸芸众生当中,好人、坏人其实有时候界限没有那么分明。
有十恶不赦的坏人,他们犯下了滔天的罪孽,究其原因,他们仅仅只是为了解决一些在很多人看来,不那么重要的事情,曾经,许琅在警校期间担任卧底的时候,亲眼看到过一个人人喊打,所有人都恨不得他去死,全身纹着纹身的混混,却在下雨的路上,送一个没有人来接,独自走在暴雨街道上的小女孩回家。
他们不认识,全程甚至都没有说过几句话,但是,在临走的时候,小女孩说了一声谢谢,而小混混却有些拘谨的挠挠头。
没几天,小混混死了,他在一次走私毒品的时候,被警方发现,然后拘捕,被当场击毙,没有人会在意这样一个吸毒贩毒的家伙的生死,可是,谁又曾知道,就是这样一个该死的社会垃圾,曾经给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撑过伞,就算有人知道了,也会说上一句,这家伙肯定是一个禽兽,想趁机凌-辱这个小女孩。
那个混混叫什么,许琅已经记不清了,这些来年,他接触的人太多太多了,有死者,有死者家属,有犯罪分子,有犯罪分子的家属,当然还有其他的人,可是,许琅已经记得那个小混混,可能谁都不曾知道,这样一个祸害了很多人,很多家庭的混混,却供着两个弟弟一个个妹妹考上了大学,那个孤独无助走在大雨当中的小女孩,跟他妹妹差不多大。
很多人都喜欢标榜自己为好人,也许他们真的是,比如许琅曾经认识一个律师,他为很多人解决了官司,其中不乏一些有钱人,当然更多的还是人人同情的受害者,律师也很厉害,每次他接手的案子,基本都会胜诉,就算不胜诉也会帮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可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的律师,却因为强-奸罪和杀人罪而被警方通缉,当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自杀了,上吊自杀的,无比讽刺的时候,他上吊时候的垫脚石居然是一本法律书籍,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批注,很显然,他曾经多次翻看这本书籍。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一生当中都会做很多事情,有好事儿,也有坏事儿,有合法的事儿,也有违法的事儿,当然,大多数人都不会轻易去触犯法律,可是,每个人都会在一生当中,伤害到很多人,有些是无意的,有些是故意为之的,有的人选择知错就改,有的人选择一错到底,有的人选择了救赎,也有的人选择了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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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萍。
她是一个从偏远山村走出来的姑娘,山村很穷,甚至都没有什么正式的名字,至于山村穷到什么程度,在现在的很多人看来,都是觉得不可思议的。
他们一天只能吃两顿饭,甚至有的时候只能吃一顿饭,主食不是常见的白米,而是稀饭。
村子不大,前前后后加起来不到一千人,村子位居深山,这里除了山还是山,除了树林还是树林,这里不通路,不通电,他们住的不是钢筋混泥土的房子,更不是什么红砖黑瓦,而是那种黄泥烧制的土坯房,再加上坚硬的石头堆砌的房子,房顶由茅草和黑瓦拼凑而成。
这里山高林密,不适合大面积种植庄稼,只能种植一些简单的农作物,以前的时候,人们可以靠山吃山,依靠森林里的野兽为食,可是,随着时间的增长,野兽越来越少,吃的东西也越来越少,只能砍伐森林,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来维持生活,他们过着最原始的生活。
“爷爷,大山的外面是什么啊?”
“很大的山。”
“那更大的山后面是什么呢?”
“是人。”
“他们时不时跟我们一样,吃着洋芋馍馍呢?”
“嗯。”
“我想出去看看。”
“别去,外面太危险了。”
“有什么危险的?”
“外面有野兽,有坏人。”
“坏人?”
“对,他们吃人。”
“哦。”
“可是,我还是想出去看看。”
“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出去了就回不来了。”
“这样啊,那我还是待在村子里吧。”
就这样,他们在这里栖息了不知道多少代人,曾经想要出去看看的孩子,此时已经成为了村子里辈分最大的几个老人了。
终于,在某一天,有几个村子里的孩子偷偷摸摸的,带着简单的干粮,离开了这个村子,他们想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因为想,所以他们就这么做了。
那一年,是1913年,几个孩子最大的也只有十五岁,最小的也才九岁而已,他们都姓常,至于为什么姓常,因为他们村子的人都姓常。
这是最早一批离开村子的人,一走就是十年。
十年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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