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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参见大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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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海寇和做海商,差别有多大?

    海寇嘛,打劫商船,总得有武器、刀枪吧?

    旁的不说,单单一口上好的腰刀,在海上用,三五年也就锈掉了,再怎么保养也是没用的,得买新的。

    有兄弟在打劫的过程中不幸身亡,尸首得抢回来吧?得想法子送回陆地落叶归根吧?得有烧埋银子吧?一家老小得养着吧?

    林林总总下来的开销,足以让海阎王这等叱咤四海的积年老贼睡不着觉,熬白了头。

    两千号人要吃要喝,不都得需要银子?

    打劫这等事,哪有天天出击、回回得手的?

    所以,日子过的苦啊!

    可做海商呢?

    甚的不用说,只需要和手下的兄弟们吆喝一声,本船主打算从广州亦或宁波拉一船丝绸去马尼拉,按人头交银子入股份……

    必然是个个踊跃啊!

    一个是费劲八差,提心吊胆的从手里往外送银子,一个是安安稳稳,坐着收银子,这里面的差别,大不大?

    海阎王早就想做海商了,做梦都想啊,可没人肯让他做!

    一个名头响亮的积年老贼,突然说老子金盆洗手不干了,以后老老实实做买卖,换成你,你敢相信吗?

    怕是前脚上岸,后脚就被人给砍了脑袋!

    有前车之鉴的,二三十年前,胡宗宪剿倭,就曾设计招降当时最大的海寇,结果自然是一锅端了。

    若非如此,偌大的海疆,怎会轮到海阎王这几十条船称雄?

    如今这韩琛这般说,若是当真能和宁波八卫扯上线,也不用当真回到岸上,哪怕是在派人去进货,把船开到海上,咱们自己拉去卖呢,也能过的滋滋润润啊!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海阎王这般牛叉的人物,也得带着兄弟们,连带家眷,躲在见龙岛上过日子,百日里连烟火都不得轻动,这算甚的生活条件啊?

    怕是连宁波城里的普通百姓,也比不上!

    而邹家只不过算是中等海商,过的是甚日子?

    邹世荣连买带建,搞了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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