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出现的困扰。
那把匕首在郑颢手上玩了几天,就在他用飞刀,测试手部力量恢复程度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
那是个连女人都觉得他美的男人,郑颢在酒宴上见过他一次。他是霍侯爷请的一位朋友,大家都叫他“飒奴”,这应该不是他的真名。
他的腰带上,就挂着这样的匕首,前后各两把,因为坠着流苏,看上去就像女子腰间垂下的丝绦一样,妩媚自然。
“阿哲,你还记不记得,上次你想念了好几天的那个男人?”
阿哲立刻表态:“没有!绝对没有!阿哲心里只有郎君一个男人......哦......您是说,霍侯爷寿宴上那个?”
他看着郎君手上的匕首,也反应过来了:“难怪我觉得眼熟,想了当兵器使的,都不是,原来是件装饰。难怪比正常尺寸都小。难道是霍侯爷?没道理啊。”
“飒奴......”
郑颢躺在躺椅上,手抬起那把匕首,挡住天空中刺眼的太阳,宽袍广袖,白衣飘飘,他不像是个病人,倒像是魏晋时的竹林贤人。
把从后院出来,无事瞎逛的李雪鸢,小小惊艳了一下:这位郑郎君,虽说现在伤病在身,可他稳重大气,像是干大事的人,跟着他,说不定有机会......
她这样想着,脚便老实不客气的朝郑颢拐去。
“郎君!今天天气真不错,要不要推您出去逛逛?”李雪鸢笑嘻嘻的说。
郑颢不动声色的将匕首收起来,答到:“拜李娘子所赐,路口到现在还有人守着。我是不去,你请便,没人拦着你。”
李雪鸢在他身边蹲下来说:“那我给您捶腿吧?包您舒服。”
阿哲忙拦着:“我家郎君最怕女人碰他,您找别处蹲着吧,我们要进屋了。”
“怕女人碰?这毛病得治,要不将来成亲咋办?新娘子碰也不行?”李雪鸢还在叨叨咕咕,阿哲、阿墨已经把郎君扶到与轮椅上,推屋里去了。
“唉!真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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