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41章 不速之客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了七八回胎。

    医生说,如果再这样下去,她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机会当母亲了。

    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冤大头,一个被金凤的美色迷得晕头转向的大傻子——管大明。

    那个曾经和金凤在电子厂当过工友的老实巴交的男人。

    是管大明给了我一个身份,所以,我跟着管大明姓管。

    管大明稀里糊涂地和金凤做了一夜夫妻,第二天,金凤就表示要和他结婚。

    管大明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给砸晕了,醒过神来之后,欢天喜地地带金凤回了他老家见了家长。

    在那个连村公路都不通的大山里头,两个人办了酒席,成了一家人。

    举办酒席之后,金凤回到了灯红酒绿的城市里。

    十二个月之后,金铃将刚满两个月的我给丢回了管大明的老家。

    五岁前,我都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儿,跟个牲口一样的活着。

    管大明的母亲,一个目不识丁的女人,她养孩子的理念跟放牛没有什么区别。

    当管大明看到我大冬天还光着脚在地上跑的时候,对于他妈有了意见,叨叨了两句。

    他妈回了一嘴:“咋的,有本事你就自己带。你小时候还不是这样养大的。”

    管大明闭了嘴,因为他确实带不了,他没有那个经济实力。

    他在电子厂的工作,每天上班十来个小时,挣的钱,也勉强够他在城市里生活,有点余钱都花在了金凤的身上。

    在我一岁的时候,金凤找了一个工地上的包工头,包工头舍得在金凤身上花钱。

    于是金凤给了管大明一千块钱,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管大明明白金凤不是他的,迟早有一天会离开他,他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当。

    他死皮赖脸地去找过金凤,结果被那个包工头带人给打了一顿。

    那之后,管大明再也没有找过金凤。

    小的时候,虽然生活很清苦,但丝毫没有影响我成为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那个山沟沟里,时常与我为伍就是管奶奶养的那猪,牛,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