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死者的介绍,他可以确定这个事实就是一个非常神经大条的人,而自己的好同事对他的第一印象也是这样子的。
他走着走着感觉到自己好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他蹲了下去把这个东西捡了起来,发现这是一本书,他打开书的第一眼就在上面看到了一个喜字。
他的心里告诉自己,死者记录的那件事情很有可能就是跟他前女友分手的事情,但是这种记录的方式,他会把自己所记录的东西摆在最醒目的地方,告诉别人,他记录的是什么,以这种方式宣布主权。
他把这个房间又关了整整一遍,发现在正中央的位置上并没有摆着,任何东西。而且在这个房间里没有任何异样,是关于那个穿着白色蝴蝶结女生的。
一边想着他就直接走到了房间外面去不停的说着。
“既然要是最醒目的地方,那肯定就是我走进房间一眼就能看见的东西。”说完这个话之后,他又推开了门直接走到了这个房间里面,他看到的第一眼东西就是对面那个屋子的玻璃。
莫从看着对面屋子的玻璃壁,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只是他的颜色好像跟周围的颜色有一点点不太一样,因为那个玻璃的颜色是黑色的,最后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着蓝色衣服的男人说着。
“我有一个事情想要问你啊,就是对面的那个房子是谁买的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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