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眨眼过去了。
离开家乡时,老人往这藏剑葫中倒入了万斤家乡的剑南烧春。
别时酒犹在,已为异乡客。
年轻时与父母怄气,撂下狠话,说是等什么时候,这藏剑葫中的万斤剑南烧春喝光了,自己便归乡回家。
不曾想,这一仰头,再低头,竟已过了五十年。
岁月早已将老人骨子里的傲气,磨平了棱角,一开始是赌气,不愿归家。
后来便是不敢归家。
再后来,是不想归家。
如今,想归家了,家不在了。
人生在世,如同白驹过隙。
百年已经过半,半截身子都已入土,此刻才喝光了酒,可还回得去么?
回了又如何,父母早已死去。
举目无亲。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真是人生如戏啊······”
在阁老感慨自己这思乡的情绪来得太晚了些,有些可笑,又有些可悲之时。
李子衿闻到老人手中那酒葫芦中的味道,便笑问道:“敢问前辈,这酒葫芦中,可是剑南烧春?”
阁老连连点头,“小娃子,还认得这个?”
倒不是他认为这年轻人没见过世面,连个世俗王朝的剑南烧春都不认得,只是这种酒,放眼整座扶摇天下,都极为稀少,他踏遍千山万水,也就只有家乡那燕归郡,才有这种酒酿。
所以在这异域他乡的桃夭州,偶然碰见一位居然认得剑南烧春的少年,老人自然是欣喜若狂。
李子衿点头道:“晚辈也喜欢喝这酒,怎么喝都喝不够。”
少年说着,还专门侧过身子,给老人看了看自己腰间的那只酒葫芦。
是恩师谢于锋留在无定山竹屋中,后来又给李子衿带走的那只酒葫芦,普普通通,并无奇特之处。
李子衿这句话说出口,那位光脚老人立刻就弯下腰,凑近李子衿腰间那只酒葫芦,鼻子微动,使劲嗅了嗅,果然闻到了剑南烧春那股熟悉的醇香。
少年哭笑不得,取下那只酒葫芦,递给老人,说道:“前辈若不嫌弃,拿去喝便是。”
赤脚老人丝毫不客气地一把接过酒葫芦,满意笑道:“既然是你这俊后生主动提的要求,那我便不客气了。”
阁老仰头将那只酒葫芦中的剑南烧春一饮而尽,就那么一口,直接喝光了酒葫芦里的水。
李子衿在惊叹于老人海量的同时,心中也在想,还真就不客气了啊?
这也太不客气了吧!
阁老仿佛看出少年心思似的,将酒葫芦还给李子衿,眯眼笑道:“我一看你这后生就觉得亲切,果然没让我失望,老头子我不白喝你的酒,你来这藏书楼,刚才不是在翻剑诀吗?那些三脚猫功夫,没什么意思,不学也罢!这样,你以后日日给我送酒来,就要这剑南烧春,我来教你剑术,保管比这座藏书楼,百楼剑谱更厉害,如何?”
这话刚一说完,老人便发现自己说漏嘴了,好在那少年似乎没注意听。
老人不动神色地屈指一弹,瞬间抹去少年刚才的一缕记忆。
将那“百楼”二字抹去,把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改为了“保管比这座藏书楼,剑谱更厉害,如何?”
不夜藏书,楼高百层,内有仙兵,剑诀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