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作用,让克蒙口干舌燥,想喝血。
掀开后,书籍上面空白无物。
现场的氛围却看上很诡异,不知道哪里飘过来的风一直吹在窗帘,汤圆身上的毛发也被吹动。
不过汤圆的毛发都是可操控的毛,飘动的毛立即锁住不动。
克蒙盯着那苍白的纸面,隐约捕捉到一点模糊的感觉。
这本诡字书曾经被人写过字,纸面上残留着它们写字时的感觉。
克蒙盯着书本,放空脑子,从飘渺的感觉中抓住感觉,加强感受。
通感!
眼前隐约浮现大草原的画面,会写字的狼人用爪子刺破自己的肉,使血液流到爪子上,在书上写字。
诡诡诡诡诡诡诡。
大草原上,狂风涌了过来,一头半透明的斗篷幽灵从书中升起。
书中的血液鲜红欲滴,原本没有颜色的幽灵因此染上了鲜血的红色。
它张开巨大的口子,向下吞过去。
画面通感到这里,便中断了。
因为那头狼人被邪祟物吃掉,邪祟离开书籍,联系变弱,以他的实力难以通感下去。
“行了,盖上吧。”克蒙不想测试了,他已经知道这本书的用法。
邪物,这是真正的邪物。
副作用不仅仅是流血,克蒙能感受到这本书蕴含的血色意念。
若是使用者每次写字都能存活,使用者会越来越喜欢鲜血,最终会变成原主期待的那样。
将包袱包好,人皮书不再露出,阳光倾斜,室内又一次回归明亮、温暖的氛围。
点了两份早餐,陈墨墨亲自送早餐上门,和克蒙聊了一会,便下楼看店去了。
克蒙把一份早餐扔给汤圆吃,思考罗队长说的邀请。
有些东西留在家里确实很麻烦,放在调查局更稳妥。
那条咸鱼可以留在家里看家,诡字书就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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