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六礼,因为王角基本就是个“孤儿”,所以只有“聘书”算是合格的,只是现在的“聘书”,也跟以前的“聘书”不太一样。
而是结婚证。
第二次内战之后,因为连女人都跟着排队枪毙,这结婚证的含金量,那总归就是枪子儿多重它多重。
只是像模像样的地区,还是少,四海边陲,女性地位仍旧全看娘家的实力,实力强就嗓门大,实力弱就是在夫家伏低做小。
至于说结婚证不结婚证,全看离婚时候官府能不能捞到钱。
在衙门里吃这碗饭的“讼棍”并不在少数,因为“和离”这个事情,有“大推恩令”和没有,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改元贞观之前,“和离”对豪门来说,那就是个屁,最终拼的还是门阀底蕴,还有朝堂上的声浪。
现在不一样了,再穷的地方,只要有知识分子愿意给你打官司,老娘们儿一口气能承诺,离婚之后,这财产掏一半出来当官司费用,这些个读了书的,能把老娘们儿的前夫折腾成一条死狗……
还不带重样的。
没办法,闹大了就是同窗同学串联,闹腾到省部衙门,这事儿就算完蛋。
有鉴于此,哪怕是南海这种鬼地方,豪门不是没有,但也没办法三代以内保持团结,内部倾轧和私设刑堂也是比比皆是。
与之对应的,就是离婚案件遍布所有的阶层,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涉及到财产分配,那就没办法做到一手遮天。
毕竟,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也因为如此,结婚之时的聘礼,往往夫家都会各种显摆。
一是显示实力,两家也都有面子。
二是万一离婚,那至少聘礼钱,是可以拿回来的。
同样的,妻族也会把嫁妆晒一遍,走街串巷不至于,但是在夫家的正堂,是要摆好的,一是给祖宗牌位的祖宗们看一看,二是给还活着的夫家长辈们看一看,三是给宾客们看一看。
如此,将来离婚,这钱,也是可以拿回来的。
而见证婚礼的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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