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她现在来说,总算找到一处安静的栖身之地。
这里的居民基本上都迁至去了别处,她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有一对夫妻准备要迁移,于是没花几个银子就将房子买了下来,原来的主人看她一个单身女子要住在这四面环山的地方,于是好心的留下了不少粮食给她,顺带将地里还没来得及收获的玉米也留给了她。
于是乎,叶莎基本上从早到晚都在啃着玉米,煮的烤的炒的基本上每天都轮番上演,没办法,对于她这种曾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来说,能把玉米弄熟了来吃,已经很是不容易了。
先前的房子她并没有卖掉,而是让小青守在那里,想着那毕竟是她的第一处房产,虽然不值几个钱,但好歹有点纪念意义。兴许哪天还能回去住住,也不用花钱住客栈。
而现在住的地方,她不知道自己能住多久,地处荒凉不说,四面都是险山环绕,她现在权当是在郊外旅游散心,地方差点但至少有个遮风避雨之处,总比搭个帐篷露营的好。
吃了大半个月的玉米,某女难得勤快一次,上山打了两只野兔和山鸡,准备晚上好好慰劳慰劳自己泛着玉米酸气的胃。
正当她颇有兴致的在院子里生起火,把洗剖干净的野兔和山鸡用树枝穿好架在火上烤时,灵敏的耳朵里传来一阵不寻常的声音,在清凉的夜空下,虽然柴火烧的哧哧作响,也没能影响到她非人的听觉,本就锅底灰的黑脸当即拉成了马脸,一双眸子不悦的眯成一条细缝,但手上烤肉的动作依旧没停,不疾不徐的翻着穿肉的树枝。
“爷,那里有户人家,不如今晚先去借助一宿?”长相颇秀气的男人牵着马走在前面,一边警惕的观察着四周的地形,一边恭敬的说着话。
“张生,这似乎不妥,万一……”脸型长的有些方的男人一听同伴的话,不赞同的蹙眉道。
他们的行动如此隐秘,要是暴露了身份,给王爷带来危险怎么办?王爷伤愈没多久,如果不是情况特殊,皇上定不会让王爷亲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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