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还是雾都这边的火锅店太多了。
让他看到了太多的选择。
既然有那么多选择,对他来说,这就是一个买方市场,可以供他挑选的余地就很大。
这不,经过两天的努力,一家名叫麻辣人家的火锅店老板,在徐同道提供的协议上签了字。
同意将自家的火锅底料、辣油、蘸料配方,全部出售给徐同道。
这份协议约定:徐同道拿到这份配方后,永远不能在雾都开办火锅店,和麻辣人家产生竞争关系。
配方的售价:3万元整。
签下协议的那一刻,协议双方都很高兴。
徐同道得到了第一份现成的火锅配方,麻辣人家的老板和老板娘,在正常的经营之外,平白得到3万块钱的收入。
在签订协议之前,这老板和老板娘特意看过徐同道和郑青的身份证,确定了他俩都不是雾都,甚至都不是川省人,所以,他们信了徐同道的承诺,相信徐同道拿到他们的配方,不会在雾都这边开店,抢他们的生意。
至于,徐同道他们拿到这份配方,会不会抢了别处火锅店的生意?
那他们就不管了。
人都是自私的,只要自己能落到好处,管别人的死活呢?
因此,协议双方皆大欢喜。
都觉得赚了。
协议签订的当天下午,徐同道预付了一万块定金,火锅店老板将全套的配方写给徐同道。
当天晚上,麻辣人家打烊后,老板亲自按照配方,现场给徐同道演示了一遍火锅底料的熬制,辣油的熬制,以及八种蘸料的制作手法。
每制成一种,就让徐同道和郑青现场品尝味道,待他们确定味道没问题之后,再继续演示下一种,之后又是徐同道和郑青现场品尝。
这个过程中,徐同道特别留意对方制作火锅底料、辣油、蘸料的时候,用的各种主料、辅料,是否与对方写给他的配方上一致。
嗯,还有熬制的火候和时间等等细节,徐同道也都一一留意着。
如果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外行,那可能会忽略掉很多细节。
但徐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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