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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控辨双方的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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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下,然后趁着废墟里面没光线的机会挣脱了他,摸黑躲到了一边。黄伟明估计是营救他的人到了,我也躲到了一边,一时半会儿整不死我,也就不再对我动手了。不过他威胁我不能把弄死周定国的事情讲出去,否则就要把我全家都整死,他还答应给我钱,只要我嘴紧……”

    说到这儿的时候,公诉人停顿了一下,看了看庭审现场的众人。

    “法官,我有话说!”辩方律师知道这个时候该他开口了。

    “请讲!”主审法官点头应允道。

    “请大家注意,这一段的证词真正的经历者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的当事人黄伟明,还有一个就是同为幸存者的周建新。虽然此时这条搜救犬已经出现在废墟里了,但他出现的时间太晚了,不可能知道废墟底下全部的事情的。再说了,它只是一条狗,即便它是最聪明的搜救犬,也没法完全确认废墟底下发生的事情的。所以,周建新的话也还是没法完全得到证实的。另外,我的当事人在当地行事确实比较霸道,可能得罪了一些人,证人周建新很可能因为这个原因,会说一些对黄伟明不利的话,打算敲诈的我当事人。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被困在废墟底下,精神有些不太正常,很多人精神承受力到极限的时候,会有臆想的情况发生,比如说幽闭恐惧症之类……”说到这儿,辩方律师耸了耸肩,一副无奈的模样。

    作为被告方的辩护人,他不需要提出有实质性的的证据,只需要证明公诉方证词和证言中的漏洞就好了。疑罪从无,这是一条当代法律中很人性,很规范的条款,但也是很我犯罪嫌疑人脱罪的利器。只要能够证明司法机关提供的证据是有瑕疵的,犯罪嫌疑人就有了咸鱼翻身的机会。

    “公诉人,你有话说吗?”主审法官转头再问公诉方道。

    “有!”公诉人从容应对道:“我这里还有两份证据……第一份,这是周定国的尸体被从废墟下找到后,由市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尸检报告。虽然由于当时情况不明,周定国的家人和事故处理方都以爆燃事故为由没给周定国进行更细致的尸检,很早就进行了火化,最有力的证据已经遗失了,但司法鉴定中心还是对尸体进行了基础的尸检工作的。我手里就有周定国的尸检报告,我们公诉方觉得有必要在这里宣读一下,请法庭允许。”

    “可以!请吧!”主审法官点头应允道。

    “好的。”公诉人翻开手里的尸检报告,挑选着朗读道:“尸体体表完整,没有受到大的伤害。头面部有轻微擦伤,完全不致命……颈部有大面积压痕及轻微擦伤,皮下组织有淤血,推断死因为外力挤压造成的机械性窒息死亡。两手十指指甲有多处损伤,其中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指甲脱落,疑为死前挣扎时所致……右腿下肢体表有擦伤,推断为窒息挣扎过程中,与建筑废墟连续多次摩擦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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