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公平原则,告契约欺诈,宣告合同无效吗?”
呃,兔子居然还懂点法。
“当然可以的,但首先......你觉得自己无权无势,能够打赢官司?再次,就算你赢了,接下来怎么办,你还要在这里生活的吧,难道你不想回家了吗?我很直白说,这就我能办到,是垄断生意。”
郑礼倒是很坦然,但就是这坦然,让兔子越发郁闷。
“我......我当时怎么傻着签了!”
郑礼笑了笑,没有继续解释,语言是无意义的,过段时间她就会自己懂的。
如果这契约是自己和其他人签的,那个人多半是要倒霉的,但和兔子签的可就不一定了......自己和她的关系,是师兄妹。
这世道,亲近的师兄妹和兄妹也差不多,尤其是凤鸣流,就这几个人,自己还真不会亏她。
“懂了吧,契约不要随便签,否则这辈子卖了都不够还债的。”
郑礼还顺便教育一下兔子,明明......这份契约之中,其实兔子是赚的。
由于两人关系特殊,郑礼必须认真履行其中很多模棱两可的承诺,比如好好的培养她,为她寻找回家的道路........丢把武器介绍个流派也是培养,带着身边日积月累的熏陶教导也是培养,但效果和投资程度就完全不是一回事。
至于寻找回家之路......贴张告示也算寻找,没有具体描述的模糊性条款太多操作空间了,全靠合同人的自觉。
“商人的自觉?呵呵。”
问题就在于,当郑礼发现兔子有重力异能,银子姐收她为徒后,两人就不可能是单纯的商业交易关系了。
就现在的发展来看,郑礼却不但包下了她的突破材料获取途径,也提供了寻找家园道路的可能性。
现在的兔子可是负产出,接触灵能的时间太短了,恐怕要很久才能把潜力化作实实在在的战力。
这份契约中,真正亏惨的是郑礼.......虽说他可以冷血的带着兔子出走凤鸣流,等银子姐出来前再加进去。
但如果真的把兔子坑惨了,他也没法和银子姐交待。
现在,还顺便教导兔子年轻人要谨慎,合同欺诈是新人最容易踩得的坑,比如说那个赵玉镇,现在这窘境就当年脑袋一热签的出道合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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