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偷居然被人当丫鬟卖了。”玲珑嘲讽。
“那是因为……因为……”神偷被噎得满脸通红,梗着脖子反驳,“马有失足,人有失蹄……”
“是人有失足,马有失蹄。”
神偷的脸更红了:“都一样!”
玲珑展开卖身契看了看,嘴角抽搐道:
“这上面写的是你的真名?你叫来福?”
“当然了!”
“谁给你取的名字?”玲珑啼笑皆非,她记得大壮家有条土狗叫来福。
“我师父。”来福回答时,眼底闪过一丝温情。
“你师父呢?”
“我十岁时他就死了。”来福抽抽鼻子,红了眼眶。
“你现在多大?”
“十四岁。”来福回答完,才反应过来,叫道,“我干吗要回答你?!”
“因为你是我的丫鬟。”
“我才不是!”
“这上面你的名字和手印都是真的。”玲珑晃晃卖身契,望着来福鼓起腮的表情,心中好笑。
取下面具的来福长得很有意思:皮肤莹白如玉,大大的娃娃脸,大大的葡萄眼,高高的鹰钩鼻,丰满的嫩嘴唇,油黑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垂在胸前,身量不高,可说起话来表情却极其丰富,很可爱。
“我是神偷,不是丫鬟!”来福挺着脖子叫道。
“既然是神偷,一定会轻功了。”自从创办酒坊,玲珑始终想找个心腹,可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直到今天在台下看到来福眼里的狡黠。身边有个机灵的丫头不是坏事。
“当然会!”
“哦,会轻功居然崴了脚。”玲珑凉凉地说。
“那是……那是……”来福的脸再次涨红起来,“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我是因为中了软筋散,才崴了脚的!”
“那你倒是说说,跑到县太爷家当丫鬟,是为了什么?”
“我干吗要告诉你?”话刚落,来福的肚子便咕咕叫起来,让她再次红了脸。
“说了就可以吃饭了。”
“我才不会那么没骨气!”来福气鼓鼓的。
“你既不能使轻功,脚又受伤了。况且犯了错的丫鬟,发卖之前应该一直是被关在柴房里的,你不饿吗?”
来福用一对大眼睛气鼓鼓地瞪着她:“你一点也不可爱,小弟弟怎么会有你这种姐姐?趁火打劫!”
“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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