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赢得了价值有一百个金币的火星石,心情自然是无比的顺畅,尤其赢的还是约翰的,不过能量和情绪都是守恒的,有人开心,自然就有人郁闷,艾斯开心,郁闷的当然就是约翰了。
几人离开比赛之地,向其他地方走去,路上艾斯倒是很是开心地,和莫妮卡、雷萨他们欣赏邦得瑞的夜景,约翰却一直嘟着嘴,望着前方那个得意的背影,约翰心里不断地诅咒着,偶尔也会踢一踢地面,或是路边的小石头。
看到约翰如此,荷维尔有些担忧地看了看奎灵,同时带着一脸的询问之色,不过奎灵只是微微一笑,低声对荷维尔道:“放心吧,经常发些小脾气,过了一会就好。”
果然如此,就像奎灵所说,没过多久,约翰的心情果然好了许多。因为对于邦得瑞的繁华,艾斯表现的很是贫民化,完全一个乡巴佬的样子。
看到高的建筑阁楼,艾斯会数一数有多少层;路过香气四溢的高等面点店的时候,艾斯会向里面张望,甚至还会翘起脚来;经过路边的烤肉摊,看到肉香飘飞,油脂作响的烤肉,艾斯差点就流出了口水;尤其是看到一些衣着光鲜的人走过,艾斯竟然会用手数着人家衣服上的宝石,总之一切的表现,比乡巴佬还要乡巴佬。
艾斯对于自己的表现丝毫不在意,雷萨和莫妮卡更是陪着艾斯一起乡巴佬,虽然从小生活在鄂伦城的莫妮卡,对于这些并不太过陌生,也不是她故意陪着艾斯如此,只是因为他们一起出生入死,让他们养成了不知不觉的默契。
看到艾斯他们这样,约翰自己就又高兴了起来,似乎刚才的损失一下子又回来了一样,当然一个火星石对于约翰而言,丝毫不必放在心上,而约翰本人也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
几个人有说有笑,最后进了一家酒吧,红色的亮光石,闪烁着诱人的光芒,除了组成一个酒杯的样子,还有几个闪烁着红光的大字,夜色酒吧。
就在这个时候,城里的另一家酒吧里面,几个人正在玩骰子。四个人围在一桌,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骰盅,每个人里面共有五个骰子,最后看谁摇的点数最多,谁就获胜。
很简单的游戏,但是赌注倒是不少,四个人身前都有一小堆金币,少说也都有百十来个。四人其中有三人都是一副贵族的打扮,就看手上戴着硕大钻石戒指,就价值不菲,能戴起这东西的人,一定是极有身份,或者是极具财富的人。
不过另一个人相比之下,稍显寒酸一些了,一身普通的皮衣,有股浪子的风格,脸庞虽然算不上英俊,但独有一股随性的感觉,靠着椅背翘着腿,浑身上下都是一副随心所欲的气息,但头发却是扎了起来,令他整个人似乎随性之中,又有了一丝桎梏。
‘梆,梆’的几声响,四个人都已摇完骰子,把骰盅放在了各自的身前。四人先是对视了一眼,随后各自小心翼翼掀开自己的骰盅,看清自己摇了多少个点,同时也都各自注意着彼此,提防着有人会做手脚。
如果让人发现出老千,那不管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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