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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招兵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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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只花掉九十个银币。

    两个金币自己买了一把剑,一把普通的剑,给雷萨买了一把弓,一柄做工精美力量更强的弓,还给雷萨买了一身衣服,他原本那一套实在破烂不堪。如此下来,两个金币所剩无几,干脆都买了面包给雷萨母亲留下一些,二人带上一些,便进入了森林。

    母亲卧床不起的病大部分痊愈,自己又有了新衣服和新弓,雷萨心情高兴不已,或许是他这么多年最高兴的一天,对艾斯开口称谢,却被艾斯生气骂道:“你再这样我们就做不成兄弟了,我们以后可是出生入死的伙伴,我是团长自然要照顾你。” 雷萨对他一笑,也就不再客气。

    经过相处,艾斯发现雷萨是个少言的人,和自己性格有些不同,但这并不是问题,因为友谊已经结下,誓言已经发过。两个单纯简单的家伙,一见如故,数年之后,便开始一同抒写传奇。

    有一把自己的剑,一直是艾斯的愿望,现在终于达成,艾斯也很是兴奋,拿着剑走在前面不断的挥舞。

    “雷萨,你说我们将来的佣兵团起什么名字好呢?” 艾斯收剑入鞘,背在后背,兴奋对雷萨道。

    想了好久,雷萨笑道:“艾雷怎么样?我们的名字。”

    艾斯摇了摇头,否定说道:“不好,我们的佣兵团将来不能只有我们两个人,只叫我们的名字不好。”

    雷萨点了点头,“的确,你说吧。你说叫什么就叫什么,你是团长!”

    艾斯苦思了良久,最终叹气摇了摇头道:“我也想不出,算了,将来找一个吟游诗人,他们最会起名字了。”

    “也好!” 雷萨点头赞成。

    此时二人已经进入了森林,这只是一片小森林,且只是边缘,没有魔兽出没,有的只是一些野兽。此时,不远处正有一个黑色鸟在那里喝水。

    艾斯和雷萨小心翼翼上前,艾斯小声道:“那是乌鸡鸟,你娘身体刚好,用它补身最好不过了。我们佣兵团就拿它开刀了!”

    雷桑点了点头,艾斯突然跃起,拔出利剑,大喊道:“还没有名字的佣兵团出击,猎人雷萨上树,占据有利地点,我去牵制它。” 平时和奥格等人,也多次去猎杀过野兽,艾斯很是羡慕那种指挥的感觉。

    艾斯斗志高昂,可命令还没下完,那乌鸡鸟已经飞起远去。艾斯挠了挠头,道:“似乎我们不应该如此高调行动。”

    “团长英明!” 随后两个少年,哈哈一笑,傍着肩膀,向树林内部深入。

    到了下午,朗普瑞斯彻底的热闹了起来,来此的人络绎不绝,周围小城的佣兵都已听说这里有好任务,都来领取。盔甲店和铁匠铺的东西,都已被卖出,肖金酒吧的酒也都所剩无几,里面的女人娇喘未停。

    可佣兵会团长欧德却有些急躁,因为艾斯迟迟没有回来,没到晚上,艾斯根本不会到野外去决斗,城内也是没有,欧德已派人去盖斯特寻找,已去了半日之久,依旧没有任何消息带回。

    艾斯和雷萨经过大半天的努力,收获颇丰,竟然还猎杀到了两个大家伙,一匹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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