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时,他们走到张月生家的背后的山坡上,约好后天一起回学校便分了手,杨晨一个人下了山回自己的家里。
家在山脚下,那是几户人家的聚居院落。
由于是典型的丘陵地带,村民们都分散居住在背山处,阡陌相交,鸡犬相闻,每家每户都隔着一定的距离,少数靠血缘聚居在一个山坳或者平坝处。
十年后,这些院子里全修了小洋楼,而这个时候,却全是青瓦房。即便再重生十回,杨晨闭着眼睛也能找到回家的路。
家里那条黄狗老远就闻到了杨晨的味道,摇着尾巴跑到半山腰来迎接杨晨。可惜,这条狗的寿命比起杨晨来说短了很多,大学毕业那年,黄狗也走到了它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的它,还根本体会不到生命的残酷,兴高采烈地把两只前爪往杨晨身上搭,伸出舌头想要舔杨晨的手。
杨晨用力抚摸了一下大黄的额头,大黄兴奋地围在杨晨四周打转,不肯离去。
家里是铁将军把门。
母亲可能在地里割猪草吧,杨晨扯开喉咙一声响亮的呼喊,“妈!”
“哎!”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根本就是杨晨生命的一部分的声音从屋右边的山坳口响起,那是血脉相连的母亲的声音。
杨晨一阵小跑跑到那块自己家的承包地里,母亲正微笑地看着他,手里拿着几根悠长的红薯藤。
“晨儿,知道你今天要放假,锅里炖着鸡汤呢,饿了吧,去盛点喝吧!”母亲把红薯藤放进竹背篓里面,而里面已经装满。母亲用力地压几下,并蹲下身子,想要把这一背篓猪草背起来。
“我来吧!”杨晨把背篓挪到田埂上,蹲下,把系背篓的肩绳背在肩上。
这点生活的压力并不沉。
但这只是生活的很小一部分。
秦淑珍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养育了三个子女的她任劳任怨地操持着这个家,即便后世的杨晨落魄无助,一事无成,做母亲的也从来没有埋怨过儿子一句话。
“妈,我想好了,我要考省城的华协医科大学!”杨晨背着背篓,跟走在后面提着一棵热白菜的母亲说。
“妈也不懂这个,只要你考得上,妈都支持你!”秦淑珍其实挺为儿子自豪的,她以为儿子一定能够跳出农门,光宗耀祖。
“其实,我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舅姥爷的话,去外国留学,但我想,平白无故的受人恩惠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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