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控的案件,脑子里只剩下了一连串的问号:
詹姆斯被歹徒劫走了?
那个正和歹徒一起高速移动的手机信号主人,原来就是他詹姆斯?
也就是说,这个看着人畜无害的外国老头,其实就是那位一路跟踪他们到马戏团的神秘人?
而他这么一个疑似是职业特工的狠角色...
就被几个小蟊贼给劫了?
还是曰本警察帮忙劫的?
“这...”林新一被震撼得久久说不出话来。
这时只听目暮警部那心虚内疚的声音再度颤颤巍巍地响起:
“还有一件事,林先生...”
“之前为了能保证将歹徒顺利引出,我们还特意安排了兰迪·霍克接受现场记者采访,让他在采访中‘无意间’透露自己接下来的行程。”
“现在这采访已经开始,而且还在电视、电台里同步直播。”
目暮警部紧张地咽了咽口水:
“林先生,你说...”
“绑匪要是听到电台直播里的兰迪·霍克,知道自己是绑错了人。”
“他们会不会一怒之下撕票啊?”
.............................
詹姆斯是万万不肯相信什么先知的。
他更不相信自己会有血光之灾。
作为一个FBI王牌搜查官,他只会是别人的血光之灾。
直到他坐上了那辆警车。
警车里除了他,还有三个面相凶恶的“警察”。
当詹姆斯被那两位便衣警员推着坐进警车之后,他就注意到,这三个“警察”脸上不约而同地出现了一种难以描述的复杂表情。
这表情像是茫然,又像是惊喜,迷茫中带着几分兴奋,贪婪中带着几分警惕。
就像是突然被馅饼砸晕的老鼠。
这时詹姆斯心里就清楚,情况有些不对劲了。
但不幸的是,那3名歹徒也迅速从震惊中反应过来。
坐在驾驶座上的司机小弟果断发动了汽车引擎,一脚油门踩了出去。
而车厢后排,一左一右将詹姆斯夹在中间的两名歹徒,则是不露声色地悄悄将手枪从腰间拔出,借着制服风衣的遮掩,暗暗地对准了他的身体。
“这...”詹姆斯很快就注意到:
他们从风衣衣摆后隐约露出的手枪枪柄,上面似乎烙印着一颗大大的黑五星。
“托卡列夫手枪...”
曰本警察怎么可能配备酥莲的托卡列夫手枪?
他们的配枪应该只有新南部M60和史密斯韦森才对。
这款从前酥莲国家大量流落民间的手枪,从来都是犯罪分子的最爱。
看来这帮人根本就不是警察。
“他们是绑匪!”
詹姆斯胸口一阵发闷:
自己一个堂堂的FBI中层,赤井秀一的上司,竟然在曰本被几个小蟊贼给绑票了?
而且还是被曰本警察亲手送到绑匪手上的...
“咳咳咳咳...”
他郁闷得一阵咳嗽。
然后又无奈地挤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假作什么都不知道,尝试着对那3名绑匪说道:
“等等...我好像有东西忘在会场了。”
“几位警官,能让我先下车回去拿吗?”
“...”身旁的两名歹徒互相对视一眼。
答案当然是:“不行!”
歹徒们直接撕下了假面,露出了一副狰狞笑容:
“兰迪·霍克先生,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自己跑上车来的。”
“但来都来了...”
“就跟我们走一趟吧!”
他们连演都不演,直接将藏在风衣内衬里的手枪全都亮了出来。
这黑洞洞的枪口就紧紧抵在詹姆斯身上,让他避无可避。
詹姆斯先生的假笑瞬间凝固。
他是高手不假。
但高手也怕这么被人近距离拿枪抵着,何况还是两个人、两把枪。
如果地形合适、武器趁手、弹药充裕,这种小蟊贼来20个他都不算怕的。
可现在车厢里空间狭窄不方便施展,对方又已经占了先机,光是这2个坐在身边的持枪绑匪,就足够让他感到头疼。
一番斟酌之后,詹姆斯还是决定暂时不要冒险。
先乖乖认怂配合,等让对方放松警惕了,再找机会反杀也不迟。
于是他摆出了一副羸弱可欺的模样,张皇失措地为自己辩解起来:
“你们、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不是什么兰迪·霍克,我叫詹姆斯,詹姆斯·布莱克。”
“我和那位霍克先生,只是、只是长得相像而已。”
“呵呵。”歹徒们对这样的辩解毫不上心,只是无情嘲弄:
“还装?詹姆斯?你怎么不说自己是詹姆斯·邦德?!”
“你要不是兰迪·霍克的话,刚刚那两个便衣警察为什么要保护你?”
那带头大哥已经反应过来,先前那两位“保镖”的真实身份。
想到自己竟然差点掉进警方设下的陷阱,他更是忍不住朝詹姆斯的老脸上一阵狂喷:
“真是可恶...”
“出门不带保镖却偷偷叫来了一帮条子便衣,你这糟老头子真是坏得很!”
“幸亏老子聪明,这次特意披了身条子的假皮,没傻傻地直接跳出来。”
说着,他还怒不可遏地质问起詹姆斯来:
“说——霍克,你为什么要叫警察来保护你?”
“难道你早就知道我们要来绑票?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詹姆斯一时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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