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一句朱艳萍大导演在新加坡导演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合拍片中,台湾电影公司抢先和香港公司签署合约,率先取得演员的优先选择权,这样台湾演员就可以成为主流。”
“接下来有没有比较看好的明星进入大陆电影市场?”
“有,阮景田和赵又艇,他们真的是钻石,弯弯这么多年,终于出了和香港演员有一拼的硬汉男星!应该是明年,他们2人会有一个大的动作,就像当初的之灵一样,现在还不能透露。
他们的运气真的狠好,大陆的黄小明,香港的古天楽,这些人都是经历了6到8年的努力才有机会上大制作,小天他们是近两年才成名,但是明年就有机会上国际大制作的电影,这样的事情严格来说,是不符合娱乐圈上位规则的,娱乐圈的上位规则是除非有人一心捧你,否则一个演员至少要7年的努力才可以到达一个位置!
我们的明星运气比他们好,有导演专门捧,不到3年时间就有机会上国际制作,如果换一个立场,这样的机会在大陆明星身上出现,我们一定会反对,因为我们的明星辛苦了10年多可以上位,凭什么他们不到3年,没有什么电影作品就可以去拍国际制作?
不过有利面在我们这边,我们的艺人只要拿好处就可以,其他事情不用多管…”
你看,就这么肆无忌惮讲出来了!
优越感爆棚了!
沈梦溪:“我早就说过不要跟那帮人合作…”
“那现在怎么办嘛!”
“让她的工作室发文澄清,把事情原委说清楚!”
“…那电影宣传怎么办?”
这真是癞蛤蟆不咬人,恶心人!
要说电影,《分手合约》是杨小蜜的电影,现在戳破…
影响的是电影本身!
就跟彭彭撕番一样——一部以彭彭为剧情中心角色、男一号主角的电影,持续数个月的宣发包括海报,也一直都是将他排在领衔主角的第一位。
临上映前,匪夷所思地操作,临时变动已定番位,下一步就可以强行盖章,番位被压=给人做配,再下一步,明明是自己的男一号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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