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的种种,怒火难消,取出炭笔在盘子底上一通狂画。
“是啊,拜你所赐。”
他沉着脸不语。
她又写道:“你以前总逼我变兔子,别告诉我你不喜欢我变成兔子的样子。”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更喜欢你躺在我床上的样子。”
他微眯着眼,瞟着刘恩恩,模样似是一本正经。
这么**的话还能用这么庄严的表情说?他可不可以再错乱一点点?
**进脑的家伙,找她无非是为了那事:“送我回去。”
她要见龙菩霜河,她要知道他娶那个蛇蝎女人的原因,除了好奇,她更替他担心,她想给他提个醒。
不过在朗红红这个唯我独尊的浑蛋面前,她永远没有话语权。
果然朗红红看到那四字跟没看到一样,直接去了金丝罩,将她从托盘取出往怀里一塞。
“你想干什么是你的事,我没那个闲功夫。”
他说着就要走。
果然啊果然,他不会听她的。
彼时她在雷公豹的砧板上看到他时,就有过一刹那的犹疑,觉得不知是靠自己的能力逃出去比较好,还是等他出手相救比较好。
她一犹疑,把个坐泔水车出逃的机会拱手让过,结局就是,她又成了他的宠物,要被他摆布!
可是……她真的有重要的事要去做。
刘恩恩急了,伸出兔牙往他胸前狠咬了一口。
果然是兔子急了会咬人。
她很快被朗红红拎出,举在手上。
那人的眼光像是要杀了她。
的确从没有女人敢如此对他。那些女人对他奉若神明,而眼前这个女人,却把他当死在桌子底下,烂掉的苍蝇(臭流氓)。
如果不是女人还有用,他早就把她变苍蝇了。
……但是就算变成苍蝇,也只会是只聒噪而傻头傻脑的苍蝇吧?
一低头,果然此时那女人正毫不畏惧且傻头傻脑地用炭笔在他的白衣袖上写:“那你自己走好了恕不奉陪。”
他皱起眉头,阴沉难测地看她,而后又嫌恶地看了看自己的衣袖……他有洁癖,衣服有一丝皱褶就得换,更遑论有人敢在上面鬼画符,把他当写字板……可这个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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