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er' style='background-image:url(/img/1349695591841/12786725/6850480991951153179.png)'>就在第三天晚上,她看到烧火丫头不小心,点燃了放在灶头的一根扁担。
扁担的一头被烧的焦黑。
她跳过去,围着那扁担转了一圈。陡然想起自己纵然不会说话了,但是字应该还是会写的吧?
这样一想她立即振奋。偷偷去柴房叼了小木棒出来,放在灶头烧,很快那小木棒烧成炭条,她用爪子把着,试着在地上划,很快划出两个歪斜的大字:兔子。
果然还是能写的!她这一喜,可比中了五百万还要高兴。
她依法又烧了几根小木棒,然后拔了兔毛将那炭条系在腹底趴在地上时,兽人再是看不到她那里藏了东西的。
她忙活时,兔舍中的兔子都从栏中伸出头来向她观望,似是看怪物般。
刘恩恩冲他们摊爪……虽然她还不习惯使用兔爪,用起来跟用脚指头做事差不多,但她毕竟办到了。她也觉得自己怪异也许她天生就有用脚做事的天赋,只是有手,就没有开发那里的能力。
她刚将所有事情准备妥当,打算哪天再从狗洞溜出去,当面揭穿她的原形。但是她还没来得及行动,就被烧火的丫头仆妇们从兔笼里抓出,与其他兔子一起,被摆在托盘上,托盘上罩了金丝罩子,托出了后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