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尾有二十人左右的武装人员护送,对于这种公开走私,担任缉私任务的海地缉私人员不敢过问,更不敢拘捕。
第三阶段,从1968年10月到1970年,这是海地海关完全失去缉私权的时期。
本来海地海关稽查条例规定,在海地领海十二海里以内,海关有权对任何船只进行检查,但因为海地海关缉私船常被当地军阀解除武装所以无法实施。
到后来,日盛堂已不再讳言走私,而堂堂正正地将其称为特殊贸易了,在此形势下,大批船只在海地沿岸运私。
1969年10月,来自南华联邦,马六甲共和国的贸易商八十余人在戈纳夫岛海洋俱乐部成立海地贸易协会,其他各国商人也相继成立各种组织,拼死经营和拓展走私业务。
这样一来私货急剧增加,据估计,运抵这一地区的私货数量超过了正货的一百四十倍之多。
1969年头四个月中,这一地区的私货仅查明的就有服饰类38万包,人造丝50万包,卷烟50万箱,食品类100万箱,杂货100万箱,而由这里转运出去的私货,每月数达十五万吨左右。
前面曾提到的走私出口商品,每月有二千万美元左右,其中的约70%是向中美洲和加勒比各岛国走私的,剩下的部分直接进入墨西哥市场。
美国加勒比联合会指出:1970年,从海地走私入口的货物总值数达美金二千五百万美元,这恐怕是最保守的估计,这其中还没有包括非工业品的毒品和武器。